自2月19日0时起,洞头区实行疫情常态化防控!进一步明确进入辖区的车辆和人员防控检查规定
2月17日,洞头区印发《洞头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总体方案》等“1+8”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现阶段洞头区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了详尽部署。
方案明确,按照“再战十天、锁定胜局”的阶段性要求,确定自2月19日0时起至疫情响应解除止为常态化阶段,后续工作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必须同时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辖区内第一波输入性疫情风险已经降低;二是辖区内部疫情扩散风险实现可控;三是辖区内村(居)民出行限制到期、“四返”工作有序推进,各行业分类分步实施复工复产。
交通秩序防控
强化主卡口设置,继续保留330国道霓屿通道中心、大门大桥防疫检查点,对进入我区的车辆、人员实行分类分色管理和“健康码”管控,严格执行进入我区人员“两问两查”,确保车辆不漏、对象不漏。2月16日开始,城区公交和农村客运逐步恢复营运;逐步恢复出租车营运,并实行审批备案制,按照车牌尾号分类执行;逐步恢复岛际航班,大门、鹿西每天各投运一车渡、一客渡,近日视群众出行需求和疫情防控情况逐步增加航班。主管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从业人员每天体温情况应予以公示。
村居(社区)防控
疫点村居(社区)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封闭式住宅小区、有物业住宅小区强化“六个一”管理,凭健康码实名通行,单向测体温,控制外来人员随意通行。继续关闭文化礼堂、社区老人活动中心、老人食堂、棋牌室等人员集聚的公共场所。开放式社区、村居,按户划分网格单元管控细胞,严格落实疫情网格员制度,强化管控细胞所在地区人员健康状况随访,居家隔离人员监管服务,进行常态化巡防,制止打牌、搓麻将、聚众聊天、不戴口罩出行等行为,各村居(社区)建立红黑榜,利用宣传栏、广播、微信群,每周进行表扬和曝光。工业企业防控
建筑工地防控
商超、农贸市场防控
出租房防控
加强居家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重点管理居住出租房,落实“以房管人”措施,不符合条件的不给予租住。企业、房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登记备案。流动人口凭健康码或解除隔离相关证明向出租房房东申请租赁房屋。出租房房东应第一时间向辖区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报告承租人相关信息,并申请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复工复产企业中流动人口由企业集中管理且有集中安排住宿的,全力推进企业通过自主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由辖区公安派出所做好指导并落实专人及时审核。机关事业单位防控
细化返岗前人员筛查,区外人员返岗前须填写“一人一表”。实施返岗人员精准管控,各单位对每名返岗对象确定1名跟踪服务员,动态掌握返岗人员途中行程轨迹,督促提醒返岗人员加强途中自我防护。加强人员出入、会议活动、员工用餐管理,提倡不见面服务。严肃工作人员返岗纪律,“八小时外”不聚餐、不聚会、不串门。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入洞头区域
车辆和人员防控检查规定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期间“人管住、物畅通”的要求,现将进一步明确进入洞头区域车辆和人员防控检查规定通知如下:
一、入城
(一)湖北籍、省外高风险地区和显示红码人员及车辆原则上予以劝返。
(二)显示黄码的,测量体温正常,登记并告知其及时去住地社区报到,予以通行。
(三)显示绿码的(或持有健康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予以通行。
二、出城
(一)显示红码的,交区卫生健康局处置。
(二)显示黄码的,洞头籍予以劝回,非洞头籍测量体温正常,告知其及时前往住地社区报到,予以通行。
(三)显示绿码的,测量体温正常,予以通行。
三、没有健康码,按原规定执行。
四、特许通行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测量体温,体温正常的予以通行。
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今起除温州外,浙江各设区市市本级全面恢复公共交通,逐步恢复城际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城乡客运
来源:洞头发布
编辑:叶琳 校对:周泉
责编:郑东 监制:王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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