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一条朋友圈,被罚25000元!疫情期间这么发,违法!
“想知道最近有什么新闻吗?刷一下朋友圈吧!”疫情期间,不少人通过微信朋友圈里获取最新战“疫”信息。
然而也有些人把朋友圈当做“私人领地”,把随意编发内容、随手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当做个性,从而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
在此小编郑重提醒: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疫情期间,这么发朋友圈不是个性,是违法!
转发一条朋友圈,被罚款25000元
一条朋友圈,被罚40万!
微信昵称“小包儿粑粑在Ugg工厂直播”的当事人王某某,先是在朋友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口罩价格,此后又玩起“失联”的戏码,直至江苏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征集线索公告后才迫于压力前来接受调查。
记者2月29日从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依法从重对王某某拟处罚款40万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于2月28日晚送达当事人手中。
1月25日晚,微信昵称“小包儿粑粑在Ugg工厂直播”的用户在朋友圈发布了一则口罩涨价通知,称自家出售的3M9001型号口罩,由原来的288元、388元调价至488元,并称仍有可能进一步涨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如此叫卖引发网友极度不满,大家纷纷谴责其哄抬物价的行为。
根据举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次日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王某某通过微信号散布口罩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致使舆情迅速发酵,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在启动调查程序后,当事人王某某未能及时到案接受调查。执法人员曾多次拨打手机试图联系王某某,但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2月3日,王某某来电称,其“现在河南郑州,手机关机是因为一直有骚扰电话,目前因疫情防控无法回南通,一旦回来就配合调查”。然而此后,王某某却再次“失联”。
鉴于一直联系不到王某某当面质证,2月16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线索,并劝告王某某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主动接受调查,否则视为拒不配合调查。2月18日,王某某迫于压力最终现身,来到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新城桥分局接受调查。
“我们分别在2月18日、19日、22日,对王某某做了三次询问笔录。”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新城桥分局副局长陆琦介绍,在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了较重的罚则,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王某某拟处罚款40万元。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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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央视财经、江海晚报、福州新闻网
校对:周泉 责编:李俊 监制:王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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