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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教育部发布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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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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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网站
编辑:王人望 校对:周泉
责编:李俊 监制:周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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