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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跨学期收费?必须清退!
前段时间,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了关于对某民办学校的投诉,投诉人是一名学生家长,他的孩子在摇号确定学校后,被要求交一学年近8万元的学费,否则不予以录取。这位家长就在乐清网络问效平台上投诉了该情况。
接到该投诉后,乐清市市场监管局马上派工作人员到该学校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由于校方没有正确理解《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文件精神,导致误收学费。
那么,备受关注的民办教育收费标准是多少呢?从乐清市发改局备案情况来看,该市几所知名民办学校收费在18000元/学期~43500元/学期之间,具体见下表:
《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教育收取学费、住宿费,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应按学期收取。根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提前收取一学年的学费是不被允许的。经与学校负责人沟通后,校方立即采取措施,退还多收的学费。此次,该校共退还学费1276.75万元,其中初中部672万元,小学部60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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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晚报全媒体、看温州APP
通讯员:翁晓丽
编辑:周泉 校对:麻笑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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