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告!查找接触人员
10月30日
河北保定高阳县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高阳之窗”发布
关于密切接触者薛某在外就餐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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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密切接触者薛某在外就餐情况的通 告
薛某,女,33岁,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人,曾与河南濮阳入境人员新冠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同乘高铁。
10月29日18:00-21:00左右,薛某在我县朝阳路(原高阳宾馆西侧路北)小东北海鲜烧烤鸽子王就餐(最西南面的雅间)。
提醒广大群众,如果您在该饭店上述时间段与该密切接触者有同行、交谈、照面等,请立即与县疾控中心联系(0312-6622770),疾控中心将免费提供核酸检测。
请广大群众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提示相关人员尽快联系县疾控中心。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特此通告。
高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0月30日
河北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最新发布关于查找1例
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患者
接触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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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群众:
河南省濮阳市1名无症状感染者于10月23日乘坐G293次列车由天津西站至河南省鹤壁东站,该列车在河北霸州市胜芳站停靠3分钟。经核酸检测阳性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此名患者的行动轨迹予以公布,如果您与其有过接触,尽快与霸州市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16-7220603。
一、行程轨迹
张某某,男,43岁,濮阳县人,几内亚归国务工人员,10月8日抵达天津滨海机场,入境后,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隔离点集中隔离观察14天,10月22日解除集中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0月23日11时02分乘坐G293车(15车厢05座位)于14时12分在鹤壁东站下车。乘车期间11时30分在09车厢餐车吃午饭,10分钟后返回座位。全程佩戴口罩。23日11时18分至11时21分,G293次列车在胜芳站停留,期间有部分乘客下车。
二、请同车厢人员刘某某,身份证号3708221972****4269;姜某某,身份证号3709231969****1517,尽快与霸州市疾控中心联系(0316-7220603)。
三、注意事项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朋友的健康、社会的健康,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规定,现提醒此期间下次乘客,有可能接触的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 请第一时间主动与霸州市疾控中心和所在村委会、社区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廊坊四院、市二院)发热门诊就诊。
2.自接触之日算起,请居家自我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家人也需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采取分散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
3.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打车,不乘坐公交等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减少其他人的被动接触。
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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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阳之窗、江苏交通广播网、霸州发布、河北日报
校对:周泉 责编:李俊 监制:王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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