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套,3折招租!温州一人才公寓启动申报,租赁条件、程序公布→
日前,“白鹿人才公寓”(松台街道水心路)部分房源(65套)拟面向在鹿城区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公开租赁,建筑面积均为50平方米双间套型(两室一卫一厨一阳台),一层租金指导价为2100元/月·套,二、三层的租金指导价为2200元/月·套,在规定面积内,按政府指导价的30%向承租人收取租金,超出部分面积的租金按政府指导价的100%计收。
一、租赁对象
○ 申请人为在鹿城区用人单位(房地产、贸易型企业除外)工作的ABCDEFG类层次人才,其中企业和民办非企业机构主要税收地须在鹿城。A、B、C类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租赁期限内免租金。D、E类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F、G类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
○ 申请人全职在鹿城区用人单位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申请时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者个税)1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市区均无住房。本人或配偶已享受过市、区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的不能申请。
二、租赁程序
申请时间:2020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人才,从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并填写申请表,经用人单位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相关书面材料送至鹿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朔门街70号一楼服务大厅)。申请材料包含:
1.《鹿城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才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
5.婚姻状况材料(已结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无需提供)。
6.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企业与民办非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在鹿企业增值税、所得税近六个月完税证明。
审批程序:区委人才办负责对申请资料的初审与人才资格认定,区房产管理中心负责对人才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摸文定位:按照“人才层次从高优先入住”和“同一层次先申请先入住”的原则,区委人才办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入住房间的摸文定位。
签约入住:由温州好居住房租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申请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租金半年一付。每年组织一次对入住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其他
咨询联系电话:0577-88030422/88220899
材料受理地址:鹿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朔门街70号一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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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温州市鹿城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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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鹿城发布
编辑:叶琳 校对:周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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