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醉酒回家,拒不出示健康码后踹碎大门被割伤!还起诉物业赔医药费,法院判了…
凌晨时分,在杭州西湖区某小区某幢单元楼下,一名女子与物业值班人员起了争执。
几分钟后,情绪激动的女子作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朝着单元楼玻璃大门猛踹了几脚,边踹还边说到:“我跟你讲,我今天受伤了就赖你哦!”
随后,大门被踢碎,女子也被送往了医院。
女子酒后回住处
没出示健康码被拦
踹碎玻璃大门受伤
这一幕发生在去年5月5日。
那一天凌晨12:30左右,吴女士酒后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区。走到单元楼下,吴女士发现没带单元门门卡,便按门铃要求物业24小时值班人员开门。彼时,该小区物业规定,因疫情防控需要,任何人出入小区都需要出示健康码。醉酒的吴女士因出不出示健康码的问题与值班人员发生了争执。
随后的两三分钟里,吴女士按了几次门铃,值班人员并没有帮她开门。这时,她一边拿着手机录着视频,一边抬脚猛踹单元玻璃门,并对值班人员说:“我跟你讲,我今天受伤了就赖你哦!”
一下、两下、三下……在吴女士踹了八九下后,“嘭”得一声,玻璃瞬间碎了一地。身着短裙、脚踩高跟鞋的吴女士有点踉跄地走进大厅,对值班人员说了一句:“可以了,现在全受伤了。”
女子:物业有错导致我受伤
要赔我医药费
去年6月5日,经派出所调解,吴女士一次性向小区业委会支付玻璃的维修费用4000元。派出所就此出具《治安调解协议书》,双方在该协议书上签名确认。协议书载明的主要事实包括“吴女士因登记出示健康码的问题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后其将该大厅的两扇玻璃门踢碎了……”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
法院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冲动行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日前,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发生在疫情严控期间,物业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出入人员的查验事宜,正是其行使对小区住户安全保障义务的体现。关于吴女士所主张的涉案伤害,因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过错责任,应由吴女士对物业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吴女士主张物业在她按呼叫铃后未及时打开单元门,存在过错。对此物业辩称,当时吴女士拒不出示健康码却强行进入小区,保安人员见其醉酒、精神状态不清醒且穿着清凉,不便强行制止,便暂不给其开门,待领班到场后沟通处理。
结合《治安调解协议书》中双方确认的事实,可以认定物业是因吴女士未出示健康码而拒绝开门。即物业未开门是事出有因,不存在侵害原告权利的主观过错。
退一步说,即便物业是无故拒不开门,该拒不开门行为与吴女士暴力踹门致伤之间亦不存在因果关系。吴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明知踹碎玻璃门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却放任自己以踹门的方式发泄情绪,最终造成自己受伤和公共财物受损的双重后果。该损害后果的发生由吴女士自己造成,与物业无涉。
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阶段,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这不仅是道德层面也是法律层面对每个公民的要求。
本案中,吴女士拒不出示健康码,物业工作人员从防疫管理、安全角度出发,不开单元门并无不妥。在物业拒绝为其开门时,吴女士凭借一股冲动做出了踢门自伤的行为,不仅造成小区公共设施损坏,也导致自己受伤,于人于己均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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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日报 记者:王艳颖 通讯员:西法
编辑:叶琳 校对:王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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