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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领证1小时闹离婚,女方索赔30万元,法院:不准离!
9月6日,“大学生领证1小时闹离婚”的消息,冲上热搜第一。
据云南法制报报道,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
一对小夫妻刚领证一小时,男方就吵着要离婚,女方不同意。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刚领证一小时男方提出离婚
项某和陈某认识后互生好感,于是确立了恋爱关系。在谈了几个月恋爱后,双方在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令人意外的是,就在办理结婚登记一个小时后,项某就向陈某提出离婚要求,陈某不同意离婚,于是项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女方认为存在故意骗婚行为
庭审中,项某认为,他和女方在结婚前其实已经分手,2人感情破裂。结婚是因为女方在分手期间多次发短信骚扰和刺激他之后,他才做出了草率决定。
陈某则认为,项某此举存在故意骗婚行为,对自己的身心及之后的婚姻生活造成巨大影响,应依法追诉制裁项某及其父亲污蔑自己的不良行为。她要求撤销婚姻,恢复自己的未婚状态。如果离婚,则要求项某向其赔偿30万元。
法院:对离婚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①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而女方提到的“撤销婚姻”则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①因受胁迫而结婚;②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不同意离婚,其辩称要撤销婚姻,至判决之日并未另行提起撤销婚姻的起诉,可以看出,原被告经过恋爱有一定感情基础。原告并不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证明原被告有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故判决驳回原告项某的诉讼请求。
婚前需要冷静期吗?
案件曝光后,网友纷纷表示:结婚不是儿戏,真的需要冷静!
有媒体为此发表评论:
“结婚冷静期”虽是玩笑,但也并非毫无现实逻辑。婚姻不同于恋爱,不只是有情饮水饱,而需要面对太多的琐事。如果在迈入婚姻之前,有人做慎重提醒,新人对今后可能面对的常见问题有沟通、有协商,或许就能避免脱离实际的浪漫幻想。
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陈垠杉)、中国青年报此前报道、云南法制报(谢盛梅)、澎湃新闻(守一)、网友评论等
编辑:王人望
校对:周泉
责编:赵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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