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娃泳池内拉肚子,老板称损失三四万元,家长却只愿赔这个数…
带孩子游泳
本是一件开心的事
但孩子一个举动
竟要家长赔偿2100元?
近日
杭州的杨女士
就碰到这样一件糟心事
据1818黄金眼报道,杨女士为了让2岁的女儿增强体质,在附近一家游泳馆给宝宝办了会员卡。这一天,女儿下水之后和往常一样,很快就熟悉起了周边的环境,看着女儿游得越来越好,她和婆婆都在旁边为宝宝加油。
但下一秒
无比尴尬的事情出现了
水中先是冒出了一股气泡
接着女儿周边的水就开始变黄了
慢慢地整个泳池的水都变得不再清澈
泳池的负责人表示,因为他们的失误,给泳池造成损失,需要赔偿2100元钱,或者按照她会员卡中的套餐数,扣除20个课时(每个课时125元)。
可在杨女士看来,却觉得有点过分。她说,之前过来的时候都会给女儿穿防水纸尿裤,但当日是奶奶给换的衣服,忘记了这个环节,不是故意为之。泳池的损失他们会赔偿,但只愿意出1000元。
对此游泳馆方面并不赞同,因为在门口处,告示上写得清清楚楚,3岁以下的宝宝在进泳池之前,务必要穿戴防水纸尿裤,否则造成的影响,需承担6000元换水费。
负责人表示,因为要加热到恒温,其中需要的水费、加热费以及营业费用等等,总共加起来要三到四万元。考虑到杨女士并非故意为之,而是也是老会员,所以其他的费用已经不需要她来承担了。
对此,网友们也意见不一
有网友认为
因为家长的过失
造成的游泳馆损失
赔偿两千多已经是良心价了
也有网友认为
游泳馆应该加强相应管理措施
小朋友没有穿尿不湿
就不应该让他进游泳池
大家觉得这起纠纷该如何处理?
赔偿2100元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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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1818黄金眼、北京晚报、北京日报、潇湘晨报
编辑:周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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