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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开展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新媒体发展中心 青春西外 2024-05-23

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申报 2020-2021为切实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团的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根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南》,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12月1-15

二、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评级标准

依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详见工作指引附件),开展评星 定级。总分值 100 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 分),4星级(80—89 分),3星级(70—79 分),2 星级(60—69 分),60 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四、工作流程

1.团支部对标自评

各团支部通过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照参照标准,须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自评定级工作。并于12月13日前将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3)提交学院分团委。自评要求: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工作

2.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复核认定

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结合各团支部自评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 完成复核认定。并于12月15日前将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总结评估情况报告(围绕各学院团支部数量、“对标定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团支部“对标定级”的结果、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和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篇幅不少于1500字)和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3)、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组指定邮箱 tuanwei@xisu.edu.cn,同时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6校团委组宣科办公室。

复核要求: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五、相关评优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 工作的分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本项工作为全省统一安排,请各分团委、各团支部严格遵照标准要求完成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共青团年终考核。

联系人:武文思 连梦源    

联系电话:85319936

附件:

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

3.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

4.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


                 共青团西安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申报表提取码: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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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赵嘉桦

审核 | 马佳音 宋嘉宁 李冠亭

指导老师 | 马佳音 来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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