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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煤电实施“脱白”、钢铁实施“脱硝”、“三水”共治!天津市2018环保工作重点还有这些...

2018-03-22 北极星环保网


近日,天津市召开了2018环保工作会议,明确了2018年环保工作9项重点。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严控燃煤、工业、扬尘、机动车污染,对全市20套公共煤电机组实施“烟羽脱白”对标治理(名单获取,后台回复:天津火电,7家钢铁联合企业烧结(球团)工序实施脱硝治理(名单获取,后台回复:天津钢铁。水污染治理方面,推进工业、生活、农业农村污水“三水”共治,推动410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集中整治黑臭水体。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对29家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开展环境监测。危险废物监管方面,对100家以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详情如下:



(一)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持续深化“五控”治理,全力削减污染排放。全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59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1%。


严格管控燃煤污染。严控新建燃煤项目,实行耗煤项目减量替代,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严格煤质管控,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严格禁燃区管控,调整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严格管控工业污染。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新建项目于3月1日起执行,火电、钢铁等行业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于10月1日起执行;深入实施重点行业提升改造,对全市20套公共煤电机组实施“烟羽脱白”对标治理,7家钢铁联合企业烧结(球团)工序实施脱硝治理,13家重点企业、226家水泥粉磨站和混凝土搅拌站实施无组织排放专项整治,完成293家挥发性有机物一般排放企业治理或关停,对全市汽修企业实施对标升级改造,自6月1日起一类汽修企业全部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严格管控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全面实施12项火电、钢铁、炼焦、水泥等重点行业工业堆场全封闭提升改造,对新排查出的3455块裸地逐一治理,持续实施道路扫保“以克论净”和区域降尘量考核。


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全年淘汰老旧车3万辆;持续开展新车注册登记环保一致性核查10万辆,利用遥感检测等技术筛查机动车100万辆;严格落实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要求,自2月1日起禁止未加装DPF装置的国Ⅲ标准中型重型柴油货车进入外环线及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持续细化“一厂一策”,建立 “负面工序”管理模式;推进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区域联动,不利天气及时启动应急机制,确保启动迅速、响应及时、效果明显。


(二)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按照“抓两头、促中间,保好水、治差水”的原则,持续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2018年,全市地表水优良比例达到25%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不超过5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工业、生活、农业农村污水“三水”共治,推动410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强化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监管,推动全市192个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规范化整治;积极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改造,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完成12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50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和324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推动完成杨庄截潜水库等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南水北调等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205个千人以上农村地下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成突出问题清理整治。


集中整治黑臭水体。以独流减河等劣Ⅴ类水体治理为重点,推动相关区依法编制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规划,对20条163公里河道进行水生态修复;强化24个入海排污口及入海河流监管,实施动态管理机制。


(三)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严控土壤环境污染。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摸清农用地污染现状,严格建设用地准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生产生活环境安全。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全市4725个点位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及其部分点位农产品质量检测,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1690家企业基础信息调查与风险筛查和55家关闭搬迁企业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实行污染地块分用途管理,严禁存在环境风险的地块开发建设。


实施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污染源监管,对29家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开展环境监测;做好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全口径涉重行业企业清单,分解落实重金属减排指标,严格涉重项目环境准入。


(四)加快推进绿色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严把源头、严控总量、严格监管,破解资源环境硬约束,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构建绿色可持续的发展新格局。


推进绿色空间管控。组织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公布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着力破解“园区围城”,对全市282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全面深入实施分类治理,其中92个拟撤销取缔的加快退出清理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


推进绿色结构调整。以“散乱污”企业整治为重点加快调整产业结构,6月底前完成新排查946家关停取缔和3989家原地提升改造,年底前完成2691家搬迁改造工作,逾期未完成改造的一律关停取缔;以散煤治理为重点持续改善能源结构,稳步推进全市剩余的70万户农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严格落实配套管网建设和气源保障,加大外购电比例,接受外输电比重稳定保持在1/3以上;以协同治理为重点推进转变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联合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专项检查行动,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推进京津冀环保协同保护。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区域联动,协调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跨区域集疏港联动机制;推动实施海河上下游联防联治,落实引滦入津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加强区域环保治理协作,建立完善京津冀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排查整治三地结合部污染问题,严厉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严厉打击跨流域环境违法行为。


(五)实行全过程管控,防范环境安全风险。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防范体系,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加强排查和专项整治,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对100家以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开展医疗废物和废酸专项整治督导检查,严格执行月报制度、视频监控制度和在线转移制度,严厉打击废酸非法倾倒行为。


加强进口废物环境监管。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实施方案,严格做好进口固体废物许可证申请企业预审,定期对辖区内进口限制类固体废物的加工利用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严控环境风险。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建立健全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登记备案、报告、监测、排放、解控、收贮等制度,确保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持证单位的监督检查达到100%,对新改扩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实施现场检查达到100%;推动城市放废库的升级改造项目实施。


(六)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增强环保创新发展动力。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全面推动环境管理转型。


完成环保垂直管理改革。组织实施《天津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调整环保机构体制,上收环境监察职能,下沉环保执法重心;成立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协调推动。


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动修订《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和土壤、噪声地方立法研究;组织制修订《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天津市铅蓄电池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组织开展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6月底之前完成清查、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年底前基本完成数据上报;加快推动相关区完成农副产品加工、陶瓷制品制造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确保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排放一个行业;完成排污费改税改革,制定相关应税污染物排放样测算方法并加强监管。


强化环保能力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重大环境问题成因及治理科技攻关;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项目资金调度和绩效管理。


(七)严格环保监察执法,当好环境保护的宪兵。深化“督政”“督企”结合,推动落实各区、各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紧盯突出问题、强化督办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启动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序开展各区全覆盖环保督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点穴督察、“回头看”等多层次督察。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执法。聚焦大气、水、土壤三方面开展环保专项检查行动,突出“季节性”污染特点,开展春季工业扬尘、夏季臭氧污染、秋冬季重点行业落实错峰生产和燃煤锅炉等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排查、排污许可证检查、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和污水处理厂提标等专项执法行动,不断拓展水污染防治执法覆盖面;组织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处置、非法转移、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市区和部门执法联动,着重查处跨区域、跨流域和重特大案件,多角度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现场检查常见问题等执法培训,适时组织交叉互查和市区两级联查,充分发挥“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工作组”的作用,严打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推行智能化管理,提升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环境监测、预警预报、监管执法等智能化环境管理水平。


建设完备的环境监测系统。力争对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95%的企业实现实时监控,完成67家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施安装,强化监测网络建设和质控管理;推动全市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成试点区域噪声地图绘制。


建立精准的预警预报系统。制定并实施《天津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信息依法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确保市级预测预报部门具备3天精细化和7天趋势分析的能力。


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污染源普查管理信息系统、机动车在线监测平台、环境风险源及事故应急管理系统、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系统(二期),提升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


(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环保队伍。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市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切实落实党建任务主体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把方向、谋大局、议大事,把抓落实作为检验工作、衡量作风的重要标志,用法治思维破解生态改革难题、用法治方式化解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矛盾,要以主动坦诚姿态与社会沟通,以开放包容心态面对新媒体,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研究建立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和督查巡查机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完善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制度,加强巡察检查,重点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加大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整理(环保部、天津环保局),获取更多环保行业资讯,点击页面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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