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角已经吹响 钢铁超低排放技术如何创新?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全国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原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现有钢企方面,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力争完成60%左右产能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钢铁超低排放的号角已经吹响,但是技术成为实现钢铁超低排放尤其是烧结烟气超低排放的最大掣肘。值得高兴的是在钢铁超低排放推进过程中,一些技术涌现出来,并在多个案例中得到证明。中晶环境的福斯®技术就是其中令人瞩目的技术。
福斯®技术部分案例汇总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唐山德龙230m2烧结机超低排放项目 |
2 | 萍钢安源钢铁180m2烧结机超低排放项目 |
3 | 天津荣程钢铁三台烧结(球团)改造项目 |
4 | 镔鑫钢铁265*2烧结烟气一体化治理项目 |
5 | 唐山兴隆钢铁112m2*2烧结项目 |
6 | 衢州元立450㎡烧结烟气一体化治理项目 |
7 | 江苏利淮钢铁司两台烧结烟气一体化治理项目 |
8 | 唐荣公司烧结机脱硫脱硝一体化项目 |
9 | 德龙钢铁132烧结机超低排放项目 |
福斯®技术只是烧结烟气超低排放技术的一种。目前烧结烟气超低排放治理方面主要有3种不同的技术方案:活性炭法、SCR法和氧化法。
以活性炭法为例,目前活性炭法受到大多数大型钢铁企业的推崇。其优点主要有:
1)该方法能够达到多污染物(如SO2、NOx、二噁英和重金属等)协同治理的效果;
2)活性炭法不产生固体废弃物,省去企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负担;
3)该方法可以将污染物资源化利用,有利于清洁生产,如SO2制酸加以利用;
4)活性炭法属于全干法工艺,无拖烟现象,视觉效果好。
活性炭法的缺点主要有:
1)活性炭法因烧结烟气温度等因素,在运行操作上,管理不到位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在脱硝效率、颗粒物排放方面长期稳定达标尚需进一步优化;
3)活性炭法解析制酸时存在废水处理及酸的利用等问题;
4)随着活性炭市场需求的增加,其供应、产品质量、自身生产环保等应引起高度重视。
虽然每种技术都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这些问题既是烟气治理超低排放面临的困境,也是技术转化推广上的巨大机遇。一旦实现突破,将收获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那么有没有一种技术既能发挥活性炭的优势,且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活性炭的缺点?鉴于此,中晶环境特推出一种烟气治理领域的新技术--“超炭”。
中晶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晶环境”,自2006年进军工业烟气治理行业,一直秉持循环经济治污法,以废治废变废为宝的治理理念。凭借13年的研发、应用、生产经验,已在本领域拥有超过100项发明专利,成为环保行业烟气、废水、固废一体化协同治理技术领导者。
“超炭”是由中晶环境继福斯®脱硫脱硝一体化循环治理工艺后,研发的又一力作。包括用于固定床的以碱性材料+污泥基活性炭复合的碱性基超炭材料(CTDD-1系列)和用于活动床的以生物质+污泥基活性炭材料复合而成的生物质基超炭材料(CTDD-2)两个系列产品。其与活性炭有一定的相似功能:对烟气中 SO2、NOx、汞、氟、二噁英、VOC、VOD及粉尘等污染物具有脱除功能。但相较于活性炭,其在实现近零排放的同时,具有安全性更高、无需喷氨、无废水、系统运行更稳定、建设与运营成本更低、副产物可资源化利用等明显优势。
2019年5月26日上午九时,中晶环境将在荣华天地云剧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一号B1)举办“超炭技术与材料发布会”。一起见证“超炭”这种颠覆性烟气治理材料的发布!一同解读最新环保政策、破解各种烟气治理路线的应用难题、探讨适合中国国情的超低排放之路。现诚邀各界环保人士、工业企业、行业专家、研究机构及合作伙伴一起探讨烟气治理的技术创新与发展。
会议内容:福斯技术应用情况报告、超炭新材料介绍、超碳产品发布仪式、专家发言、现场答疑、超炭征集计划(三台套)、专家交流/客户交流。
报名联系人:手机/微信:138-1190-7852(蒋小姐)
来源: 中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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