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生病住院,我共花了8200元,新农合报销了7380元,民政部门给我报销了820元,我自己没有花一分钱,感谢党的好政策。”6月1日,在拜城县维吾尔医医院,办理完出院手续的玉素甫·吐尔迪说。
玉素甫·吐尔迪是拜城县亚吐尔乡亚吐尔村的贫困户,前不久他因胃溃疡被转至拜城县维吾尔医医院治疗,自己没掏一分钱就治好了病。
今年以来,拜城县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力度,在做好各项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同时,由县卫计委组织医疗专家,对全县贫困户摸清底数,制定了“脱贫医疗救助”专项工作补助方案,对摸底的420户贫困户实行“零起付线”优惠政策,并在定点医疗机构作了备案,他们发生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住院治疗,对其自付费用全额救助,本人不缴任何费用。
具体的救助政策为:将乡镇(场)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从原来的95%提高到100%;县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从原来的85%提高到90%,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承担。截至目前,该县已为87名贫困群众开展了医疗救助,救助资金达20余万元。
据悉,违法违纪、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伤害、吸毒、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安装假肢、器官移植、整容、矫形等费用;婚前检查、保健、滋补、营养品等费用以及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等则不在脱贫医疗救助的范围内。(供稿:阿布里米提·阿布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