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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杭州公积金新基数新鲜出炉,你的公积金缴纳额要有变化了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统一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房公委〔2015〕5号)等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例行调整杭州市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调整后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于2016年7月起执行。
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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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控高保低”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本次年度调整上调缴存基数的,调整后缴存基数不超过19717元。
2、 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统一为12%(即单位和个人各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未达到12%的单位,需按规定上调。单位因严重亏损等原因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需按相关规定向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3、 根据文件精神,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1860元,月最低缴存额合计为446元。最高缴存基数为19717元,月最高缴存额合计为4732元。
4、 2016年当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5、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举例如下:
某职工的缴存基数为17302元:
个人月缴存额:17302×12% = 2076.24 四舍五入后为2076 元
单位月缴存额:17302×12% = 2076.24四舍五入后为2076 元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2076 + 2076 = 4152元
6、 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官方文件如下:
文章来源:杭州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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