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这家上市公司用工合法吗?这些劳动权利与你有关…… | 龙华“执”播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在精准防控疫情的同时

龙华区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那么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是否规范?

相关做法是否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发布君马上来揭晓!

龙华“执”播第二期——

节后招工用工情况检查来啦!

一起来看看

龙华这家企业是否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2月17日由龙华区司法局联合深圳新闻网出品、龙华区委宣传部支持的龙华区首档“直播式”执法行动栏目——龙华“执”播启动,首期直播便赢得了网友广泛关注,播放量达200余万次,激发了民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热情,也提升了民众的法律法规知晓度。



3月3日上午

第二期龙华“执”播行动

来到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春节节后招工用工情况进行检查



深圳新闻网全媒体矩阵及

DOU爱龙华抖音号、龙华网

龙华融媒APP等龙华融媒平台

同步直播



执法人员通过检查企业劳动用工台账、走访员工等方式,了解该公司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除龙华区人力资源局的执法人员外,本期直播还有龙华区人大代表、市民代表等共同参与。经检查,该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做得比较规范,相关做法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车间员工:公司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按时发放工资

“公司何时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您的工资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公司有没有与您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执法人员一行率先来到生产车间,随机抽查了两名公司员工的入职情况及签订劳动合同等信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每个月都按时发放工资,入职后的一周内就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生产线的这两名被随机抽查的员工回答说,他们分别是2019年及2020年入职的,公司及时签订了合同。据检查,该公司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做到了招聘、入职流程合法合规。



随后,员工向执法人员展示了自己的电子工资账单。为方便管理,该公司采用银行APP的“电子工资账单”,“这可以让员工通过手机APP一键签收工资单,节省财务工作时间,保密性也比较好。”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道。


孕期职工:享受合理福利待遇 晚期能每天有1小时工间休息

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执法人员来到三楼办公区,了解孕期员工这一特殊群体的相关工作情况。根据广东省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而且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   



“我们公司的员工怀孕7个月之后,也就是孕晚期,工间休息会比普通员工多1个小时。公司也会正常发放工资,孕期员工能够享受合理的福利待遇。”一名怀孕8个月的在职职工说道。



“刚休完产假回到工作岗位,公司里有独立的休息空间,给了我很大方便。”一名在公司任职十余年的员工说到。执法人员了解到,为满足员工需求,该公司专为女性职工设置了“母婴室”用于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休息和哺乳,积极履行了相关法律规定。


市民代表:执法内容跟我们息息相关 希望此类活动多多开展

“公司目前有员工4000多人,员工年龄段集中在23-39岁之间。”在一楼人力资源部,执法人员对企业的职工名册、入职登记材料、劳动合同书等劳动用工台账进行了检查。据了解,该公司的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等对员工权利义务的约定较为明确,基本具备了法律要求的必备条款。


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工资台账、工时台账等用工管理台账应当保存至少两年,其中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录用登记应该保存到劳动者离职后2年。经检查,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用工管理台账,且保存时限符合法律规定。



“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跟我们的劳动权益息息相关,希望此类执法活动多多开展。”市民代表洪毅感同身受。





“第一次参与劳动执法的检查,学到了很多劳动法知识。”全程参与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赖国燕说。





“整体上做得比较好,企业在合法用工方面做得很不错。”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执法人员陈根锡总结道。同时,他提醒各用人单位要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妥善保存,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错过了本期直播?别急!

2022年龙华区将开展20期以上的

龙华“执”播行动

推动“直播式”执法常态化、长期化

无论是检查教育、卫生

就业、安全等领域

还是走进辖区各街道

龙华“执”播内容将涵盖

大家关心的民生热点



市民也可以线上填写“执”播调查表,执法人员将根据市民意见,选择市民关心的执法地点及内容,执法人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市民等共同在执法一线“以案释法”,为直播受众普法解惑。


长按识别二维码,填写龙华“执”播民意征集问卷




劳动用工普法小问答


 “打工人,现在才能看这期节目 

 期待很久啦”

“执法人员可以普法一下年假么”

……

当天直播期间

近百名网友在后台留言

同时,网友也提出一些问题

针对网友提问

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应回复

👇👇👇


Q:

我作为劳动者,在哪些期间可以休假呢?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Q:

那我平时加班,可以拿多少加班费呢?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Q:

我休假期间,公司会正常发放我的工资吗?


A: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Q:

我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休年假呢?能休多少天?


A: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机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个工作日;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个工作日;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最后,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可以一键跳转直播页面

随时回看哦!

下一期你想查哪里?

不妨留言告诉发布君


内容来源 | 龙华区司法局 深圳新闻网 龙华网

编辑 | 曾家祺 杨维易

责编 | 陶倩

审核 | 李世钊

统筹制作 |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管控区孕妇在“关爱微信群”发信息,接下来事情太暖了,多个宝宝出生……

再也不用“煲流调电话粥”!只因为→

3月2日深圳新增25例病例,在隔离观察的密接者和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