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5号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5号
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更好保障居民群众健康安全,经综合研判,决定在以下部分区域实施如下措施。
一、实施区域:龙华街道石清大道、龙华大道、东环二路、龙观大道、景龙建设路合围区域(除中、高风险区,国鸿办公区外);民治街道牛栏前新村、万众生活村、智慧谷创新广场、伟业大厦、郭长寿楼、牛栏前大厦、东盟大厦、中华楼、商会大厦及附属楼宇、满滔大厦、隆昌楼、华侨新苑、万众城服装批发城、万众步行街、辉华大厦、宝澜大厦、万众数码中心等区域。
二、严格社区小区管理,所有居民除按规范定时定点采核酸、投放垃圾、紧急就医、错峰取物等情形外,做到“足不出户、严格居家”。居民核酸检测到楼。所有外卖、快递等不得进入社区小区、城中村。在社区小区、城中村指定区域设置外卖存放处,由社区配送到楼。所有小区严格“白名单管理”,非“白名单”人员禁止出入。参与疫情防控以及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人员,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
三、所有企业原则上一律居家办公,暂停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与保障香港供应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以实行封闭运营。
四、除保障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仅提供外卖)以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停业。
五、上述区域内居住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就地转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按统一安排参与疫情处置和社区服务。
六、途经上述区域的地铁和公交实行跳站运行、暂停运营服务。
七、高中风险区按照相应通告和规定要求执行相关措施。
八、在上述区域开展“三天三检”核酸筛查,全体居民严格按市区相关通告精神落实每日采核酸的法律义务,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但不参加,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警告或罚款、拘留;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乃至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公安、交警、社区力量联合开展巡逻执法,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强行冲卡、暴力抗法、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由执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十、实施时间为2022年9月2日0时至9月4日24时,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其他相关防疫要求,请按市区相关通告精神执行。感谢广大居民支持理解配合!
居民朋友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
街道 | 电话号码 |
龙华街道 | 22020091 |
清华社区: 19925202265 18928406614 28122665 三联社区: 22020226 22020220 22020223 和联社区: 28150322 28150628 28150399 | |
民治街道 | 28186533 28014920 28014922 28014929 28014935 28014950 |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日
来源 |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 | 杨维易
审核 | 李世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