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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9号)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79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龙华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一、将龙华街道龙园社区人民路商业中心二期(利金城商业中心)A2栋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如连续3天区域内无新增感染者则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将龙华街道龙园社区人民路商业中心二期(利金城商业中心),第A1、A3至A6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7日9时起执行,结合《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6号、7号管控措施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中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龙华街道22020091;龙园社区81487156。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9月7日
来源 | 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 | 胡安坤
审核 | 李世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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