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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14号)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14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9月28日起,龙华区在辖区的大浪街道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一、高风险区将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澳华新村第1至13号,下早新村第48至50号、第52号划为高风险区。实行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后,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则降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将大浪街道高峰社区澳华花园,乌石岗工业区,澳华新村第14至26号,下早新村第26号、27号、47号、53号、57至60号、第171至176号划为中风险区。实行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三、低风险区将大浪街道(除中、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大浪街道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9月28日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大浪街道29672919,高峰社区28137776。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9月29日
来源 | 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 | 廖琬均
审核 | 李世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