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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65号)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65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2日12时起,龙华区调整观湖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解除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招商观园9栋1单元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观湖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1月22日
来源 | 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 | 廖琬均
审核 | 李世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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