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检查了几家餐饮店的卫生状况,这些细节还需改进......【龙华“执”播】
对于很多初到深圳的人来说
城中村是第一个落脚点
街角的烧腊铺、深巷的糖水店
都充斥着满满的烟火气......
🥣🥟🥪
为进一步做好龙华区
城中村餐饮卫生监管工作
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9月13日下午
第十四期《龙华“执”播》栏目
聚焦城中村餐饮卫生
走进位于龙华街道的景龙社区
依法开展餐饮卫生执法检查
龙华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袁鹏龙、刘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执法人员周绍慧、马志成在直播镜头前亮出证件,针对餐厨垃圾是否合规处理、是否存在其他城市生活垃圾混入、餐饮单位是否亮证亮照经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方面开展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佟翰、彭晶、王超,以及区人大代表邹永芳、区政协委员郑大克全程参与此次活动。
整体状况良好
后厨垃圾分类等情况需改进
“食品安全事关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部分餐饮单位在申请办证时往往卫生条件不错,但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容易放松要求,因此我们要对餐饮单位亮证亮照、是否超范围经营和食品加工条件进行日常监管。”执法人员介绍道。
执法人员现场随机抽查了沿路的4家餐饮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次查看了营业执照、菜单、索证索票等情况。
在后厨区域,执法人员检查商家是否采用规定标准的收集容器移交餐厨垃圾;检查后厨卫生状况,包括地面、天花板是否干净,冰箱内生熟食有无混放,是否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或食品添加剂,三防设施是否配备,清洗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执法人员表示:“深圳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运处理,未经特许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均不得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都有公示,商家可以通过官网了解。”
经检查,这些餐饮店整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后厨未配备带盖垃圾桶、餐厨垃圾未分类、食材购买票据未备份等情况,执法人员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守护“人间烟火气”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餐厨垃圾是‘地沟油’的重要来源,为有效遏制‘地沟油’走上餐桌,请大家共同监督,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龙华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总结道。
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从事食品经营的商家,开店须按要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凉菜、自泡酒等风险较高的食品,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需要通过“食安快线APP”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切实加强后厨的过程控制和卫生清洁。
区人大代表邹永芳表示:“本次执法行动通过直播的形式,将现场情况公之于众,这样的阳光执法让市民非常放心。”区政协委员郑大克表示:“全程参与下来发现执法人员很专业,能够及时检查出商家存在的问题。这样的执法行动,不仅让市民了解餐厅背后的真实情况,还能够督促商家在餐饮卫生方面做得更好。”
普法小问答
NO.1
问:如果发现餐饮店后厨卫生脏乱差,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举报、投诉?
答:市民可以通过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
NO.2
问:如果发现餐饮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企业收运,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拨打龙华街道办执法队投诉电话:22020042,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对违法行为进行核查,严厉打击此类行为。
NO.3
问:如果餐饮店没有按照规定处理餐厨垃圾,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根据《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由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拒不与特许经营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或者未将收运合同报区主管部门备案的,处2000元罚款;
(二)将餐厨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企业收运的,每次处2000元罚款;
(三)未采用规定标准的收集容器移交餐厨垃圾的,处500元罚款;
(四)在餐厨垃圾中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混入的生活垃圾超过10公斤以上的,按每公斤处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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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龙华网(记者 彭桂红 杨雪敏 廖琬均 梁盈豪 张姗)龙华区司法局
编辑 | 廖琬均
校对 | 张姗
审核 | 李世钊
统筹制作 |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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