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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案例】阜康27岁女子淘宝刷单被骗12万!

2017-02-25 昌吉公安

2月23日阜康市居民唐某(女,27岁)报称,其被电信诈骗12万元。

经查,2月22日,唐某收到一条邀请其进行淘宝兼职的短信,唐某添加了短信内的账号为QQ好友后,收到链接并开始刷单。

22日、23日,唐某通过支付宝及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向对方转账12万元后发现被骗。

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这就是典型的“刷单诈骗”。现在有些诈骗分子会伪装成中介或代理公司,打着刷信誉、刷销量的旗号在招聘兼职“刷客”。他们承诺,应聘者只要根据指示拍下指定的商品,付款后截图发过去,他们就会把本金和佣金退还回来。然而,在这里面刷单只是幌子,骗钱才是真正目的,目前已有不少人上当受骗。

犯罪嫌疑人利用名气较大的招聘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结合套用真实刷单兼职的工作流程减少受害人防备心理。等刷单成功后,以各种系统问题,网络问题等借口,要求受害人多尝试,在尝试的每一次中骗取受害人钱财,最终达到骗钱目的。

 

作案特点

 

1、犯罪隐蔽性强。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的办公地点,有的就是一个互联网的平台和绑定多个电话的一号通或者QQ号码,可以很好的起到隐蔽犯罪嫌疑人身份的作用,一旦被识破就可立即抽身。


2、刷单渠道无法退款。犯罪嫌疑人几乎不通过淘宝平台等有投诉退单功能的平台,而是要求受害人通过购买消费卡,充值卡、给你钓鱼网站等,一旦购买成功就无法退还,即使受害人事后发现被骗,也难以主张合法权益,无法退货退钱,随后将你直接拉黑。

 

警方提示

 如果不慎上当受骗,请小伙伴们保存好相关截图记录,第一时间报案。不过,这都是事后能够采取的补救措施,最重要的还是提高警觉,避免上当。

请牢记蜀黍一句话: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面对脱离现实的高回报工作要谨慎看待。因为无论当中是否存在欺诈,刷单本身就是一种暗箱操作的违规行为,是对其他消费者的一种欺骗。希望大家都能够走正当途径,好好工作,天天向上!


昌吉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宣

通讯员 | 范莹

编辑 | 程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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