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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民间投资需多措并举(下)

2017-12-27 董涛 中国经济报告

【当前,民间投资依然存在市场准入遇阻、融资约束与负担沉重、政府支持缺位和自身转型升级缓慢等问题。尚需多方努力,为民间投资增长营造优良环境】

□董涛

当前民间投资意愿有所上升

 

2017年以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中国经济新动能快速成长,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供需关系稳步改善,实体经济运行平稳,效益明显提高,中小企业投资意愿有所增强。自2016年三季度开始,民间投资开始缓慢回升的势头一直持续到2017年9月。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编制的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看,自2016年三季度到2017年一季度中小企业发展指数持续上升,仅二季度略降0.1点后,三季度上升0.2点;其中反映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科技投资状况的投入指数和反映中小企业对宏观经济感受的宏观经济感受指数均与中小企业发展指数同步,自2016年三季度到2017年一季度持续上升,仅二季度分别略降0.2和0.1点外,三季度转而分别上升0.3和0.2点。


1.市场环境好转,企业利润改善,投资愿意增强。2017年1-8月,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6.2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4.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5.0个百分点。8月末,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亏损面为13.6%,比上年同期缩小1.4个百分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6万户中小工业企业问卷调查显示,2017年9月,中国中小企业国内外市场订单指数分别为48.5%和47.5%,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4.6个百分点和3.1个百分点。


2.民营企业出口状况改善,外向型中小企业投资好转。2017年前三季度中国民营企业进出口额达到7.81万亿元,同比增长17.8%。其中出口额达到5.23万亿元,占中国出口总额的46.8%。这意味着中国近半出口额来自民营企业,民企作为中国第一大出口经营主体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3.政府加大了对民间投资支持的力度。2016年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促进投资增长、改善金融服务、落实完善相关财税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改进综合管理服务措施、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6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2017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组织了大督察。以放管服为重点,加快改革,破除制约民间投资增长制度的限制,比如打破弹簧门、玻璃门,让一些民间资本能够进来。开辟了其他民间资本参与渠道。


然而,喜悦之中也有隐忧,目前民间投资增速与其他领域增速相比水平较低。产能过剩的程度虽然有所缓解,但还没有根本缓解,而且国外经济复苏比较疲软,出口压力也比较大。国内处在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所以部分企业出于安全考虑仍在观望。

 

民间投资存在的突出问题

 

1.市场准入障碍: 壁垒仍存,民间投资领域受限。民间投资渠道不畅突出表现在各种“门”,比如“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政府权限过宽,审批过多,准入环节手续繁杂,民间投资主体在税收、融资、行政收费、政府服务方面常受到不公正待遇,面临各种有形、无形规制约束。


2.融资约束和负担沉重:金融供给与需求错配,成本高企与税负沉重。一是融资受约束,金融供给与需求错配。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下行期,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上升,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大项目和大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银行对民企的贷款收缩过大,企业贷款难、融资成本高、贷款期限短的现象普遍存在。2016年,在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催促下,各家银行颁布了若干支持民企信贷的临时优惠政策,但多数金融机构基于业务惯性、风险防控和效益考核,仍沿按传统放贷流程、标准进行审、放贷作业,并额外加收“服务费”。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民间投资的融资来源不畅,难以通过资本市场获取资本支持。民间融资缺乏合法地位和相应担保机制,经营风险大,受政策规制较严。因此,民营企业无论是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还是其他非正式融资,都存在一定局限性。二是成本高企、税负沉重。近年来,随着生产要素成本、人工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等生产成本的不断提高,企业成本负担加重。中小企业存在着复杂的税费体系,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屡禁不止。


3.政策支持缺位:投资服务体系不完善,政策和信息引导渠道建设滞后。一是民间投资身份受歧视问题依然较为严重。对民间投资的产权保护严重不足,影响民间投资的投资意愿和投资预期。二是政府服务意识较差,对民间投资监管多、服务少,社会保障、土地、人才等方面政策支持不足,产业投资信息指导缺乏。政府服务、引导不足,商会和行业协会对民间投资的支持作用不够,缺乏系统、专业的社会中介服务。三是一些地方政府信用缺乏,存在失信违约现象, 对政府投资信用的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四是国家大力推行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部分存在歧视民营企业、优质项目少等问题,还缺乏完善的退出机制,社会资本难以形成稳定的经营预期,影响了参与热情。


4.企业自身:创新不足,缺乏动力。长期以来,受发展阶段的制约,中国中小企业更多地聚集在传统市场的下游,即竞争更加激烈的红海市场,依靠简单增加劳动、原材料和资本供给促进增长的粗放型同质化平面扩张方式存续,并且表现出显著的路径依赖特征。与之相对应的是,在前期以快速模仿弥补市场短缺和以劳动力比较优势占据国际市场的高速扩张过程中,大量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并不依赖创新,其能力素质和效益基础并不扎实,产品和服务质量难以得到可持续的有效保证,难以开拓和适应新的市场需求。缺乏创新能力,使大多数中小企业被锁定在竞争白热化的中低端市场,严重影响中国企业的市场形象,企业竞争力逐步减弱。创新动力不足、创新方式欠缺、创新路径不明、创新绩效较低,已成为制约民间投资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政策建议

 

在市场化情况下,为民间投资增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条件需要多方面努力。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应积极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科学技术新进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在管理体制、部门职责、运行机制、技术平台等方面加强法治化、现代化建设,从“监管者”转变为“服务者”。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等问题,继续下放、规范行政审批权,使企业规范经营受保护,政府服务管理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政府服务环境。 要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降低门槛,特别是制定负面清单,使市场更加透明,民营企业自主决策权更大。要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畅通民间投资通道。


2.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要以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改善投资环境,建设政府信息平台,特别是诚信体系。政府更要讲诚信,签订了合同就要遵守合同,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搭建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参与的民间投资对接信息平台,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让守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3.加强对促进民间投资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同时要保护知识产权,注重培育企业家。重视对民间资本产权的平等保护,制定相应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消除民间资本对资产安全的担忧。加快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支持服务性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强化对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


4.从国家层面出台针对民间投资的扶持性贷款政策。切实降低制度性企业成本,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深入开展正税清费活动,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增强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细化落实政策,健全各级财政对企业贷款补偿机制和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引导银行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票、债券、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5.加大对民企创新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投资是最重要的战略投资,新兴产业将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民企在自主创新方面存在动力不足、风险太大、能力有限、融资太难等问题,以科技创新为主要特色的新兴产业市场风险大,市场的自动调节难以引导民间投资进入这些领域,需要政府积极扶持。


一是完善企业创新的利益补偿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和创新合作机制,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新能源、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战略产业。


二是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设备更新和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增强创新基金的资助强度,抓实对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安排和落实,加大地方财政对创新基金的投入。根据各个行业的具体情况,允许建立各类准备金,诸如价格变动准备金、异常风险准备金、呆账准备金、补偿违约损失准备金、中小企业呆账专用基金等。


三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支持,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区由政府开发产业共性技术,通过搭建平台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合作,支持产学研互动。


四是构建针对民间投资的财税优惠支持体系,提高创新企业和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对于有前景的初创企业和微型企业,需要加大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力度;针对创业阶段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优惠税率或者免税政策,或者实行“先征后返”的办法;对新创办企业给予用地、厂房租赁、用电和用水方面的政策支持。对处于成熟期的企业和衰退期的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征税,并可用部分税收反哺处于幼稚期和成长期的企业。对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和地区的投资项目,要通过补助、减免税、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予以支持。

 

(作者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政策研究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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