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任免
海安
今天
《海安日报》2版
发布了一批职务任免决定(名单)
关于接受花桂平等同志辞去海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2月27日海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关于接受花桂平同志辞去海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2月27日海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海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花桂平同志辞去海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海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海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2月27日海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夏卫军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周小军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袁加根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周平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沈宏华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命许金龙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吴昊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免去李如生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吉临兆同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徐向东同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道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海安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2月27日海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吉临兆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周道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许应军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马艺文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花桂平同志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仲向阳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海安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0年2月27日海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宏林同志海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周明同志海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孙国祥同志海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云同志海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如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要求,着力发现掌握、提拔使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张旭初,现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党工委书记。男,1963年10月生,汉族,江苏泰州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9月参加工作。作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拟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
沈卫华,现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男,1965年4月生,汉族,江苏如东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9月参加工作。作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监管组组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拟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
于海杰,现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男,1970年1月生,汉族,江苏如东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4月参加工作。作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组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拟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
徐希红,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警长。男,1967年8月生,汉族,江苏如东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作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村居防控组成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拟晋升为四级高级警长。
缪海兵,现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男,1981年8月生,汉族,江苏如东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5年8月参加工作。作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成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拟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葛锡兵,现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男,1973年10月生,汉族,江苏如东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12月参加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拟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至2020年3月6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县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传真):84130508;联系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富春江中路1号如东县委组织部(邮编:226400)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
2020年2月28日
来源:海安日报、如东发布
编辑:瞿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