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及加急攻略
(注:文末附《申请表》和加急办理方法)
办理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受理机构:
传媒机构管理司、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
办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设备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文末);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注意:此处管理人员可借用,导演、编导、播音主持等广播电视相关专业毕业生均可。)
(四)办公场地证明;
(五)企事业单位执照。
办理基本流程:
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它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该审批不收费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10)86093251
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司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编:100866
监督电话:010-86092012
传真:010-86093924
(二)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信访办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编:100866
监督电话:010-86093956
传真:010-8609305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制作机构名称
申领编号
许可证编号
填表日期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制
二O一五年六月
制作机构
名称 |
经济性质
| ||||||||
地 址 | |||||||||
法定
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邮编 | |||||||
传真 | |||||||||
总计 | 流动资金 | 固定资产 | |||||||
注册资金 (万元) | |||||||||
姓名 | 职称 | 现任职务 | 主要业绩 | ||||||
管理人员 | |||||||||
王 要 | |||||||||
从 业 |
专业人员 | ||||||||
人
员 | |||||||||
申请机构 负责人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机构公章 | ||
县级以上新闻 出版广电行政 部门(业务 主管部门) 初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机关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领证人 |
姓名 |
就职机构 |
联系电话 |
发证日期
| 年 月 日 | ||
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备注 | |||
填表 注意事项 | 1.本表须如实填写,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发证机关留存,一份报总局备案。 |
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sarft.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1602181528187045463.doc
特别提醒:
1、如果公司是在一些文化创意园区注册,可要求园区统一安排办理;
2、别以为有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就高枕无忧,有些《许可证》没有在广电总局系统备案,根本不符合要求!
没有备案的《许可证》在视频网站将无法过审,导致网络大电影、网络剧被下线,或者延迟上线。已经有100多部网大、网剧因为《许可证》问题而被下线!
已经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请尽快去省广电局网络管理处申请备案,可申请加急办理。
加急办理备案的方法如下:持证单位携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去省广电局备案,并附带一个加急说明(内容就是已跟平台签署合同,着急上线等原因,希望省广电局帮忙出个加急函到总局),总局会优先办理!
·END·
长期高薪招聘
策划人|影视宣发|娱乐记者|制片人|编剧
期待瞄准影视娱乐产业的你!
隐姓埋名勾搭QQ:6888798
简历与作品投递邮箱:yinan@vipstar.cn;
扫码添加关注网络大电影公众号
已同步入驻平台:今日头条∣网易新闻∣百度百家
∣搜狐新闻∣新浪微博∣企鹅媒体∣界面∣一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