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 北师港浸大为持有境外一流大学Offer的准留学生提供入学机会
经教育部批准,为更好发挥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的作用,为申请境外学习但因疫情未能成行的中国内地学生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我校现为符合条件的出国留学人员提供在国内就读的途径,具体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如下:
一、 招生性质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办学性质: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院校。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以高质量教学为主的博雅型大学。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
办学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
招生类别:自主招生
招生对象:凡已获得境外大学研究生(含:授课型硕士课程、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录取通知书,原计划于2020年秋入读境外研究生课程的中国内地学生均符合基本报名条件。
颁发证书:入读我校研究生课程的学生信息将录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学生毕业达到学位标准和完成学业要求者将获颁香港浸会大学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二、 招生专业
授课型硕士课程:传播学文学硕士
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生物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与企业管理,经济学,传播学
三、报名方式
1、报名资格
持有境外大学授课型硕士课程、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录取通知书,原计划于2020年秋就读境外课程的中国内地学生,均可报名。
2、报名日期
即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
3、申请材料
即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符合招生条件的申请者,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授课型硕士课程:
① 申请表、个人陈述(中英文均可)
②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③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成绩单
④ 境外大学授课型硕士课程录取通知书
⑤ 推荐信(中英文均可)
⑥ 语言证明(如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有))
⑦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备注:以上①-⑥项材料为必要材料,第⑦是可选的。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以上材料,扫描发邮件至研究生院(附件不大于20M),电子邮件标题请按“姓名+授课型硕士课程申请材料”的格式进行命名。发送至:gs@uic.edu.cn
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
请参考研究生院网站 https://web.uic.edu.cn/en/gs 中Research Programme相关项目的申请材料逐一准备,发送至gs_rpg@uic.edu.cn。
四、审核程序及录取标准
1、研究生院及各学部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与面试。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申请者,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电邮的方式通知录取结果。
2、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将对申请者的原录取大学世界排名、本科或研究生(如有)阶段学业成绩等进行综合评估。
3、通过本方案招收的学生,入学后的教学计划、学习资源、收费规定和管理安排等将由学校统一安排。
申请者应对其提供的信息负责。若发现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申请者的录取资格。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授课型硕士课程:人民币约108,700元/专业
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人民币90,000元/学年
2、住宿费
四人间:3200元/生/学年
六、2020-21学年研究生院录取
重要日程
七、附则
1、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我校研究生院。
2、我校研究生院负责本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
3、本实施方案会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最新政策做相应调整。
4、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756)3620377
电子邮箱:
gs@uic.edu.cn
或 gs_rpg@uic.edu.cn
研究生院网站:
https://web.uic.edu.cn/en/gs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行政楼5楼R18办公室
来源 | 研究生院
欢迎投稿至mpro@ui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