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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块钱被判4年!只因她在公交上的这个动作…

武汉晚报 2020-01-29


5月9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女乘客陈某荣掌掴海口30路公交车司机一案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美兰区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荣有期徒刑4年。





【 事 件 】


女乘客质疑乱收费拉扯并掌掴司机


2018年12月27日上午12时45分,海口公交驾驶员符传明驾驶着30路公交车从永和花园站发车开始新的行程。一名女乘客上车询价:


女乘客:到西站多少钱?


司机:分段收费,全程2元,过西站之前是1元,从西站之后都是2元。


乘客:你们这是乱收费,之前都是1块钱。



女乘客质疑驾驶员乱收费,由于收费是有规定的,司机符传明也没有进行过多的争辩,当时女乘客也依然选择了上车出发。然而没多久该名女乘客又返回到驾驶座指责符传明,边说边拉扯着符传明的工作牌询问工号,声称要投诉。


当抵达海口汽车西站时,符传明见其并未下车于是进行了一番提示,“我不下。”女乘客回答。没想太多的符传明继续行驶,“你是不是每次坐车这段路都是1块钱?如果你每次都是1块钱那说明你逃票了。”在等待红绿灯间隙符传明又向女乘客问道,并未得到回复。


随后车行至万福新村站,由于前车乘客量较大上下客较慢,车子等了稍长时间才重新起步,“师傅,你知道你耽误我多长时间吗?我要投诉你。”车子起步没多久,该名女乘客突然冲向驾驶座再次指责符传明。


从公交车监控录像中看到,13时51分左右,该名女子冲向驾驶坐没多久便动手打了正在驾车中的符传明一巴掌。




【 处 理 】


女乘客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据了解,该女子今年29岁,姓陈,系屯昌县人。其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目前警方已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经过证据收集,下一步此案将继续按照律程序进行。


事后,海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桂文斤表示,对于符传明师傅的表现公司非常肯定,并将为其申请“委屈奖”,也要求其他司机在面对同类事件时要理性地处理,保证交通安全。


网友评论:大快人心 »»»




【 数据 】

超五成司乘纠纷引发危险情况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了一份“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


网络图


报告指出,公交车司乘纠纷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还存在乘客持刀威胁司机、盗窃司机财物、与司机口角等情形。


报告显示,面对纠纷,约三成案件的司机选择了避让,仅约一成案件有其他乘客出面制止司乘冲突的情形。超五成案件出现了车辆撞击其它车辆、行人、道旁物体或剧烈摇晃等危险情况,近四成案件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仅20%的案件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对影响公共秩序

公共安全的行为

应该依法管理,不能姑息

夺方向盘、打司机

视满车人的生命安全为无物

对这样的人,决不能轻易放过







来源:武汉综合自南海网、新浪微博

部分采写:记者刘智宇 通讯员黄赤橙 孙逊


编辑 | 李杏  版式+制图 | 胡肖  校读 | 胡肖  值班主编 | 刘学勤

推广合作 | 胡女士 1592768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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