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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人 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有变
武汉市医保局昨权威发布: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已经确定,为每人每年250元。
缴费期和报销期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为当年9月1日到12月31日
普通居民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大学生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当前,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按照现行规定,我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上上年度(n-2年,n为享受待遇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个人缴费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时,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字,2018年武汉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133元,乘以0.57%四舍五入取整后为240元,低于国家标准250元/人,故我市已确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以达到国家要求。
本市居民与市外居民无差别 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市外无差别 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无差别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个人缴费由区人民政府全额补助。
“湖北税务网上税务局”网上缴费 “湖北税务手机APP”掌上缴费 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预存批扣代缴 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柜台代收代缴
来源:武汉晚报
采写:记者胡琼之 通讯员方旗
编辑 | 张剑 视觉 | 张剑 校读 | 张剑 值班主编 | 陈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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