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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无辜女孩走了!如何识别身边“恶魔”,细思极恐……

武汉晚报 2020-01-30


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

未满14周岁不予追究刑责


据@大连公安 10月24日通报,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大连公安 微博截图


10岁女童遗体在距家百米外灌木丛被发现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近日,大连沙河口区一名10岁女童王某被害。她的遗体在距家仅100多米处的灌木丛中被家人发现。


遇害女孩(现代快报)


10月24日11时许,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办事处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该单位了解到确有此事,但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且属于刑事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24日,遇害女孩王某的妈妈告诉澎湃新闻,女儿平时三点半左右到家,但20日当天迟迟未归,随后,家人报警。


王某的舅舅表示,当日19时许,在距王某家里仅100多米处的灌木丛中,家人发现王某的尸体。他称,事发当天,王某上完校外美术班的课后,被嫌疑人骗至家中,随后遇害。24日上午,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区分局及马栏派出所,前述说法暂未获得警方证实。


多名女士称

曾遭男孩尾随、骚扰


目前,至少有三名住在蔡某某家附近的女士向新京报记者反映,曾遭到蔡某某不同程度的尾随和骚扰,但未产生实际伤害。


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住鹏程街的一位年轻女士,她称今年夏天8月至事发,曾三次被蔡某某骚扰。第一次在今年8月,她进楼后听到脚步声,回头看到蔡某某。蔡某某伸手拍了她的肩膀,“就是手从后边伸过来拍肩膀,很熟的人都不会那样拍,很不舒服。他说帮我提东西,我说不用。


上述女士称,不久后,她再次在上楼时发现蔡某某尾随。她见到后折返出了楼门,不一会儿看着蔡某某跑下楼,这次她拍到了蔡某某的照片,照片显示其身体健壮。第三次,她在路上遇到了蔡某某,据她回忆,“他和我说,你长得真好看。还说让我不要怕。”她说,曾经常见蔡某某在小区附近游荡。


此次事发后,她曾到派出所反映此事。“正好碰到一个中年男人,他也是向派出所反映,说蔡某某之前骚扰过他女儿。


另一位住在蔡某某家隔壁楼的年轻女子小林(化名)介绍,7月31日她在上楼时遭到蔡某某的尾随,小林说,蔡某某同样拍了她的肩膀,问她“阿姨这是几单元?”并称自己是为了找同学。“但是他上四楼后也没敲门,我住三楼,开门时候他就从上边下来了,一直盯着我看,就很奇怪。


心理专家为“恶魔”画像

心理和行为都失控


心理学专家表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青春期,但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这样行为失控。蔡某明显地具有无法自控的倾向,当街晃悠,寻找接近女性,骚扰女性的机会,俨然已成为一个心理和行为都失控的野兽,随时随地,择人而吞噬,他的冲动已经在一个临界点,就算不是淇淇遇害,可能也会有其他的受害人。


无论社会如何进化,世界上总还是活动着一些两脚人形的野兽! 大多数普通人能做的只有识别和远离。


武汉市优抚医院心理专家霍云翔为这类“恶魔”做了个人物画像:

在外有长期的,持续的、频繁的和不假思索和几乎不受克制的性亢进。


霍云翔医生曾接诊过一个类似病人。

某23岁男性,诉说自己强烈的性冲动。从大一起,频繁地逃课外出跟踪单身女性,数次跟踪对方到楼道或者隐蔽无人处,出手猥亵对方,然后迅速逃窜,找个公共卫生间自慰。被抓过两次,同学老师联名请求从宽处理,没有开除学籍。

毕业后间断工作,多数时间街头乱逛。但和之前不一样的是,他有了强烈的杀人奸尸念头,而且在出租屋内准备了一应工具。前来咨询是希望医生可以减轻他的性冲动,避免可能的犯罪行为。却在咨询的时候忍不住对着一位女医生说了一堆污言秽语。


普通人如何防备

身边隐藏的“恶魔”?


大多数人只是在本能地回避和厌恶此类人,有些意识到不妥甚至担心对方会转化为犯罪行为,但因为觉得自己有一定的防护能力,或者觉得人性不至于如此不堪而未引起足够的警觉。直到某个不具有防护能力的幼小者撞进这堆邪恶的熊熊烈火中。

对于这种欲望写在脸上的兽性之徒,上述的画像足以让我们清醒地识别,然后远离!努力寻求法律保护。


如果你的孩子已经被人威胁勒索过,家长就不能再完全置身事外听凭孩子自己解决。家长可以轮流接送或者直接报警,私下和老师商量好处理的方式,只有充分尊重孩子的尊严、顾及了孩子的感受,才能形成合力解决问题。


同时应该看到:性冲动与性压抑没有合理释放易引起性犯罪。

尽管青少年暴力犯罪存在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而这些外部原因作用的发生也必须通过青少年内部因素。

青春期少年独立性意识增强,但认识理解能力却相对滞后,希望表现自己,自尊心强,有强烈的表现欲,争强好胜,不易受外界拘束,道德法制观念淡薄,所以极易采取非法强制手段。


青春期心理知识缺乏,没有系统健康的性观念,这是性暴力犯罪发生的关键原因。青少年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进入青春期后性意识开始萌发并走向性成熟,而在这个过程中性冲动也逐渐增强,对异性的好奇心与日俱增。但是由于其性心理的不成熟,带有冲动性的特点,又受我国传统性压抑束缚与西方“性解放”、“性自由”双重矛盾影响,青少年的性心理便无法健全成长,而且在受外界条件诱惑刺激时无法克制,易冲破道德和法律观念束缚而实施犯罪。


家长除了对“恶魔孩子”更多青春期关注和科学教养以外,自己更要懂得:姑息足以养奸!也要让孩子明白:犯错是会付出代价的,往邪恶方向发展是一条不归路!






新闻来源:澎湃新闻、新京报 部分采写:记者毛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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