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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敲警钟!5设区市一批人违纪被处分

廉洁江西 201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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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上班时间擅自离岗、违规领取津补贴、慢作为乱作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今天,江西5个设区市发布一批通报,对查处的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问题进行点名道姓曝光。这些问题的查处,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一起来看看!


南    昌

       进贤县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兼中队长陶明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8年2月15日、2月16日,陶明连续两天违规使用公车携家人探亲拜节。2018年3月,进贤县纪委给予陶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由其个人支付。


       南昌市文化实业发展总公司党支部书记邹宝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3年初,邹宝全虚开食品发票套取1.8万元用于违规接待。2018年4月,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给予邹宝全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


      红谷滩新区九龙湖管理处执法中队中队长舒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和收受礼品问题。经查,2016年12月3日,舒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邹某安排的KTV唱歌娱乐活动。2017年春节,舒建收受邹某两条软中华香烟。2018年4月,红谷滩新区纪工委给予舒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吉    安

       永丰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钟焱翔作风不实问题。经查,2018年2月7日,钟焱翔未按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岗,造成其所在的办事窗口出现空岗,导致群众办事不便,且在群众与其联系时没有耐心解释说明,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4月10日经县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扣除钟焱翔500元绩效工资,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吴韩作为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领导,未正确履行好管理职责,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令吴韩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吉州区曲濑镇瓦桥村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经查,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发现曲濑镇瓦桥村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履责不力。区水利局作为该村挂点扶贫帮扶单位,未按区委、区政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帮扶责任不落实,精准帮扶不到位。区水利局办公室负责人江亮和曲濑镇民政所所长、驻村干部王修衍作为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基础资料不规范不完善,没有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在迎接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缺乏工作责任意识,不整改问题,帮扶干部手册记录寥寥数十字,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8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修衍、江亮党内警告处分;对挂点领导、曲濑镇人大主席杨承荣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区水利局驻村第一书记周忠卫作出书面检查。瓦桥村党支部对脱贫攻坚工作实施不力,区水利局机关党支部对干部工作作风不实负有责任,责成瓦桥村党支部和区水利局机关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安福县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服务群众工作拖拉的问题。经查,2017年4月,部分群众到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养蜂证,直至2018年1月19日才办理完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在为蜂农办理养蜂证的工作中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工作拖拉,导致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县农业局作为主管单位在内部管理上不严不实,存在履职不力问题。经安福县纪委、县监察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县农业局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县农业局党委、县农业局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令县农业局党委、县农业局对副所长刘菊慧进行诫勉谈话,对副所长季长根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新干县城管大队大队长孙宏博、副大队长张小刚以罚代管乱作为问题。2017年8月—11月,县城管大队在处理金川镇违章建筑工作中,在明知对方没有取得规划、国土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简单地以罚款形式代替审批和监管,违反了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同时对违规建筑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造成违规建筑的事实。县城管大队大队长孙宏博、副大队长张小刚,县城建局技术审查室负责人王军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县城管局局长刘小峻、分管副局长杨波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经新干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孙宏博、张小刚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王军旗向县城乡建设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对刘小峻、杨波进行约谈提醒。


新    余

        市环卫处副处长孙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经查,2017年7月至9月,孙杰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为他人投标项目上提供帮助,并违规接受投标代理人宋某和其他服务代理公司赠送的普洱茶。同时违反工作纪律,导致招投标项目流标,造成极坏的影响。2018年3月,孙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8年4月,受到行政降级处分,从正科级降为副科级,有关违纪款全部收缴。


       分宜县委农工部办公室主任刘艳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经查,2016年8月,刘艳在安排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香烟和高档菜肴,并超标准接待。2018年2月,刘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渝水区农业局执法大队长兼棉花良种轧花厂负责人钱金平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经查,2007年至2016年期间,钱金平以加班费的名义在棉花良种轧花厂违规领取补贴22300元。2018年3月,钱金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全部收缴。


       新钢公司北京经销处副经理胡建伟违规领取补贴问题。经查,2009年11月至2017年9月,胡建伟在任新钢公司北京经销处副主任期间,违规领取津补贴89550元。2018年5月,胡建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规款全部收缴。


上    饶

       上饶县房地产登记中心督查股股长罗时坚、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二股副股长刘瑞珍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8年3月,罗时坚、刘瑞珍漠视群众诉求,在为群众办理换发不动产证工作中,严重超过规定时限,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办事群众来回奔波,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6月,罗时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瑞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县房地产登记中心主任张伯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童勇军受到约谈提醒处理。


      弋阳县地税局稽查中队干部江丽、张正西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5月23日,江丽、张正西在5月24日至29日单位考勤表上弄虚作假、提前签到。2018年5月,江丽、张正西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稽查局局长余柏生、人事股股长姚智红分别受到约谈提醒处理。


萍    乡

        安源区高坑镇民政所副所长李伟明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2018年1月9日(星期二)中午,李伟明与他人在高坑镇楠木村某农家饭庄用餐时饮酒。2018年3月,李伟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荷尧镇萍州村村委会主任黎子红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17年12月28日,黎子红为母亲操办生日酒宴,收受礼金37100元,其中收受镇机关干部、萍洲村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低保户礼金共计6000元。2018年2月,黎子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退还相关人员。


       芦溪县交警大队南坑中队中队长王金峰“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王金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6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1200元。2018年3月,王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单位财政。


       上栗县国土资源局鸡冠山国土所工作人员柳春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5月15日晚,柳春应鸡冠山乡一花炮企业主之约,到上栗县城“黄金海岸”KTV唱歌、饮酒娱乐。2018年5月,柳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取消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莲花县物资公司总经理刘小龙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2月30日,刘小龙前往扶贫村开展扶贫工作期间,中午私自驾驶单位公车接妻子及妻子的三个朋友前往亲戚家吃饭,饭后又将妻子和其朋友送回家中。2018年5月,刘小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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