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长办公用房超标被撤职,想“套路”纪委却被这个细节暴露!快对照下你有没有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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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超标是典型的“四风”问题之一,在各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常能见到。可就在纪检监察机关一寸不让、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下,竟还有人弄虚作假,企图玩“障眼法”瞒天过海,也是“蛮拼的”,但后果是什么?来看一起真实案例——
小微按
今年1月2日,玉山县纪委接到举报,反映该县紫湖中学校长李鹏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县纪委立即责成第六纪工委对此展开初核。
“有群众反映你办公室面积超标,是不是有这回事?”
一到学校,核查人员找来李鹏飞进行谈话了解。
“这怎么可能,在这方面,我是严格按上级要求执行的。”
李鹏飞的回答很干脆。
“既然这样,请你带我们去你的办公室看看。”
核查人员说。
“办公室有什么好看的?就一张桌子、几把椅子。”
李鹏飞故作镇定地说,“要不我带你们到校园转转吧……”
此时,核查人员注意到,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在核查人员的坚持下,李鹏飞只好把他们带到了一个挂有“校长室”牌子的房间前。
然而让核查人员没想到的是,这间办公室内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李校长,你平时就在这里办公吗?”
核查人员严肃地问。
“这,这……”
李鹏飞顿时语塞,便一五一十地交代了问题。
原来,2014年上半年,该校对教学楼和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李鹏飞盘算着自己要有一个带卧室和卫生间的办公室。于是,他主动找来总务主任颜某,试探地问,“老颜啊,这次学校维修改造的工程量很大,我想弄个大一点的办公室,你看怎么样?”
“现在各级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样做不好吧……”颜某有些为难。
“你也太认真了,清查办公用房还能查到我们这个山旮旯里?”李鹏飞满不在乎地说,“你就按我的意思办吧!”
在李鹏飞的一再坚持下,颜某把李鹏飞办公室的装修列入维修改造项目。把办公楼二楼北端的一个大房间改造成了配备卧室和卫生间的校长室。
2017年3月,该县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李鹏飞深知自己的办公用房严重超标,便把“校长室”牌子换成了“接待室”,但仍在里面办公。为应付上级检查,他玩起障眼法,在另外一个房间又设了一个标准范围内的“校长室”。
李鹏飞被立案审查调查。“他认为清理办公用房只是一阵风,纪检监察机关也不会管这种小事。”调查人员介绍说,李鹏飞自始至终就没有重视这件事,一直抱着侥幸心理,在宽敞的“接待室”里办公。经调查人员实地测量,李鹏飞办公室超标面积达31.2平方米,直至被调查后才进行了整改。
最终,李鹏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并被通报批评。
“我的所作所为,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面对处分决定,李鹏飞悔恨不已。
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
还不好好领会精神,可是有超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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