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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通报有担当!纪委为一批被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廉洁江西 2019-04-06

这里是江西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



     近日,长沙通报了7起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典型案例,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赢得了干部群众一片叫好。此前,山东、四川等地纪委也先后通报曝光了多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这些有力举措,传递出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的强烈信号,树立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这份“特别”的通报来了

长沙通报7起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典型案例


1.关于澄清对长沙晚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李鹏飞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不实举报


2018年4月,李鹏飞被实名举报新官不理旧事、违规渎职致使晚报大酒店企业倒闭并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经查,晚报大酒店承租长沙晚报社所属综合楼后,存在长期拖欠租金、违约转包场地等问题,长沙晚报社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依法依规收回综合楼使用权,并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确保了国有资产收益。上述过程中,李鹏飞敢于坚持原则、顶住压力,坚持党委集体研究决策,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没有违纪违规问题。市纪委在一定范围通报了调查结果帮助澄清,并对不实举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澄清对雨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维宁勾结商人私分火灾赔偿款的不实举报


2018年3月,王维宁被举报勾结商人私分雨花区东山街道建材仓库“7·2”火灾赔偿款。经查,2013年“7·2”火灾发生后,受损的酒业经营户多次上访要求索赔,雨花区成立灾后酒业经营受损户的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维宁牵头负责。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受损方理赔代表负责与事故责任方谈判受损核定、赔偿金发放等理赔问题,使该群体事件得到了平稳有序处理。经查核,举报问题不实,市纪委及时予以澄清正名。


3.关于澄清对长沙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卓不认真履职、调查结果不准确的不实举报


2018年3月,陈卓负责调查长沙县住保局王芳被举报存在破坏湖岸世景小区选聘物业公司、态度横蛮的问题。经查,湖岸世景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按要求开展业主投票表决,便启动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的招标程序,违反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王芳对相关问题及时进行了指导解决,不存在态度恶劣问题。陈卓在调查该举报问题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认真负责、依规依纪办理,长沙县纪委对不实举报及时予以澄清。


4.关于澄清对望城区月亮岛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谭舟阻止信访人维权的不实举报


2017年8月,谭舟被实名举报不为信访人解决安置问题,反而派人监视阻止其维权、非法关押、殴打信访人。经查,信访人龙某是2013年启动的谷山储备地二期项目拆迁户,区征地办和街道严格按政策对龙某进行了补偿安置。2016年以来,龙某以再安置两缝地基等不合理诉求为由多次进京上访。经查,谭舟带领积案化解组成员多次与其沟通,听取诉求、宣讲政策,没有阻止其维权等问题。不实举报情况在街道机关干部会议上通报澄清,并回复了举报人。


5.关于澄清对浏阳市永和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科在任官桥镇党委副书记期间强占村民土地和山林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7年5月,刘科被举报在2009年官桥镇石灰嘴村忆江南花炮厂建设时,强占村民土地和山林一千余亩等问题。经查,2009年刘科尚未到官桥镇任职,更未参与忆江南花炮厂用地事宜。2014年,该厂因扩建与石灰嘴村村民存在矛盾纠纷,刘科作为调处纠纷的主要负责人,数十次组织矛盾调处工作。2017年6月,浏阳市纪委在官桥镇召开信访办理公开答复会,通报调查情况,为其澄清问题。


6.关于澄清对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东屯渡中队中队长刘攀野蛮执法的不实举报


2018年3月,刘攀被举报在延年世嘉酒店后面的消防通道野蛮执法,强行拆除地锁。芙蓉区纪委通过调取相关派警记录、执法照片及视频资料,发现所拆地锁系违法安装,东屯渡中队依法依程序予以拆除,刘攀在执法中坚持原则,没有相关违纪问题。芙蓉区纪委及时向刘攀所在单位通报调查结果,予以澄清。



7.关于澄清对天心区法院非诉执行局局长胡四佳以权谋私、用不正当手段拍卖当事人房产的不实举报


2018年3月,胡四佳被举报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滥用职权,未经被告人和代理人签字,将被告房产非法拍卖。经查,2015年,胡四佳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时敢于动真碰硬,在相关文书程序到位,且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和申报财产的情况下,依法依规选定拍卖机构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天心区纪委及时向胡四佳所在单位通报调查结果,帮助澄清了问题。


      反腐败斗争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界群众热烈响应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举措,依法开展监督,积极提供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也有一些别有用心者故意捏造“问题线索”,借信访举报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于作为的干事创业者。


有的在换届考察前夕,故意制造“黑料”,给他人“使绊子”;


有的因为好干部在干事创业、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触碰了自己的“奶酪”,便借机无中生有、打压报复;


有的则因为自身的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就肆意造谣中伤、罗织罪名……


透过现象看本质,诬告陷害、歪曲事实的手段、情形虽然有别,但背后往往都是为了一己之私,企图通过“踩低”别人谋取自身不正当利益。


      捕风捉影、指鹿为马的诬告陷害令好干部蒙受不白之冤,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浪费了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程序处理信访举报件的工作资源,破坏了一个地区、行业、领域的政治生态。长此以往,容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让部分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劲”。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只有让诬告者受到严惩,体会到代价之重,才能刹住歪风邪气,形成激励党员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正向氛围。如果对无事生非、造谣生事者视若无睹乃至纵容放过,那无疑是对担当有为者的二次伤害。


事实上,诬告陷害不仅是歪风邪气,更触碰了纪法底线。从党规党纪到法律法规,均对诬告陷害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党员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监察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监察对象对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依法给予处理。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指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向社会澄清事实、为受到诬告者“洗清冤屈”,一方面是帮助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理直气壮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让流汗者不流泪、担当者没有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者亮明了态度,信访举报绝不是打压能者的报复手段,谁搞诬告陷害,谁就必须付出沉重代价。长沙市纪委监委发布的这则特殊通报得到干部群众一片叫好,体现的正是社会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憎恨,对清风正气的渴求。


     有问题的干部不能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耽误。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难免触碰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必须防止部分心怀叵测者“告黑状”,影响整个社会干事创业的氛围。纪检监察机关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绝不让其有机可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廉洁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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