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台只需一个账号,来宾明确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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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一、实施细则出台背景
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是引导网上舆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阵地,是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虽然近年来,我市各级部门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同时一些政务新媒体还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僵尸”、“睡眠”、“信息更新不及时”、“不互动无服务”等现象时有发生。我市政务新媒体工作的建设和管理,需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来指导和规范。
二、细则制定主要依据
《来宾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9〕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来宾市实际制定。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内容建设、运维保障与安全管理、组织保障与考核评价、附则等七个章节内容。主要:
(一)明确了政务新媒体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立足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加强统筹规划、明确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运营管理,强化常态监管,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坚持“正确导向、需求引领、互联融合、创新发展”的原则。
(二)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分工和职责。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主管单位,授权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履行相关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市属各部门或指定的专门科(室)是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部门或其指定的专门科(室)是全市本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明确了全市政务新媒体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来宾市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都应纳入监管范围。
(四)明确了我市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流程。
1.全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在同一平台上开设多个账号的,对在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应及时清理,确属无力维护的应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名称、认证主体应规范,移动客户端等应用系统建设全面支持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
2.全市各级各部门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应向同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或授权管理单位(以下统称管理单位)提交审核申请,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向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提交审核申请,经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审核通过后,向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提交审批申请,待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具体实施。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主办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政务新媒体审批表》逐级报批。
(五)细化明确了全市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管理要求。全市各级政务新媒体应遵循新媒体发展规律,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正面宣传,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公众提供便捷实用的服务。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主办单位应制定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采、编、审、发流程。应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日常内容监测。应建立政务新媒体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定期组织检查,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假冒政务新媒体,要求第三方平台立即注销,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四、其他
细则明确了考核和评价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将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制定考核评价方法。市级政务新媒体管理单位负责每年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绩效考评,各县(市、区)政务新媒体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对本地区政务新媒体进行绩效考评。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政务新媒体工作成效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激励表扬。本细则由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负责解释,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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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30号)
来源: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 委 | 欧承鑫
主 任 | 陆 娜
编 辑 | 覃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