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来宾市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于9月27日召开
9月1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庞标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立、朱柱伟、莫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吴孝斌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了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关于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重点产业(碳酸钙产业和木材加工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询问问题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来宾市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的报告;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并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庞标益讲话。
五年来,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人大职责使命,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在助推全市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展现人大担当与作为。常委会先后在自治区人大召开的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31次,地方立法、重点领域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的创新经验,获国家、自治区领导和市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7次;其中,共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7部,已有5部通过并实施,指导金秀瑶族自治县修订自治条例1件、制定单行条例1件;共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66项,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32项,开展专题询问3项,开展专题调研38项,探索创新了“互联网+代表监督”“类案监督”“任后监督”等新模式;在全区率先并连续3年引进第三方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核实,推动政府工作报告落到实处;同时,在全区率先推动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庞标益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庞标益要求,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廉政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依法为民办实事好事,回报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剑波,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韦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蓝福武,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象州县、合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府办、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钙办各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9月16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7~29日在来宾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来宾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
六、其他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2021年9月16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邀请不是来宾市第五届人大代表的以下人员列席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一、来宾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来宾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三、在来宾市工作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四、在来宾市工作的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五、来宾市第五届政协委员
六、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
七、来宾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八、来宾市委部、委、办、局各一名主要负责人
九、来宾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驻外办事机构、直管事业单位各一名主要负责人
十、来宾市人民团体各一名主要负责人
十一、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十二、来宾预备役团、中国人民解放军32560部队、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一名主要负责人
十三、来宾市高等院校党政主要负责人
十四、来宾市直有关企业各一名主要负责人
十五、驻来宾市中直、区直有关单位各一名主要负责人
十六、在来宾的正厅级在职和离退休领导干部
十七、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退休领导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1年9月16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石晓志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姜新媛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吴小娟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侯永魁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田宁芳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韦文雷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罗永森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德彬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石晓志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姜新媛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吴小娟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侯永魁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田宁芳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来源:来宾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谢仁凤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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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 陆 娜
编 辑 | 覃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