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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 | 这个基金的行政经费“有点高”

2015-09-07 张明敏 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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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间,一支名为“星光专项基金”的二级基金募款百万余元,却由于资金消耗告罄而夭折——这条新闻最近一经曝光,引起四方关注。根据该基金所挂靠机构——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儿慈会”)向媒体出示的账目中,该基金救助耗资59万元、宣传费用8万余元,剩余的近86万元被用于管理费、行政支出以及人员支出。目前,国家民政部已经介入调查,儿慈会也表示会立即自查。

  

那么,究竟是什么造就了如何高昂的公益项目行政成本,究竟哪些才应该算作是行政成本,行政成本又该如何量化呢?

   

夭折的基金


▲ 在该基金当年在儿慈会的成立仪式上,主办方曾邀请演艺明星为基金站台。图为时任基金执行主任宁密向歌星朱之文授予荣誉证书


2011年8月21日,这个基金的前身——“儿童星光基金”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宣告成立,宗旨用于脑瘫儿童和孤残儿童救助等工作。截至当年10月31日,该基金共募集140万元。

  

未及两个月的当年10月11日,“儿童星光基金”宣布“搬家”,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转投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旗下,改名为“星光专项基金”,并承接了原先其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募集到的140万元善款。

  

与此同时,基金的宗旨由原先的“用于脑瘫儿童和孤残儿童救助等工作”扩展为“开展有关早产儿疾病救治和贫困、残疾等青少年弱势群体的医疗和相关知识普及和救助活动”。

  

根据双方协议,儿慈会向“星光专项基金”按募款总额的10%收取管理经费,其中5%由儿慈会用作管理经费,5%由“星光专项基金”作管理经费。

  

2014年2月25日,儿慈会下发《关于终止星光‘窝梦’基金协议的决定》(简称《决定》)。该《决定》称,2013年6月,发现“星光专项基金”资金告罄,决定终止合作协议。

▲ 在儿慈会关于终止“星光专项基金”协议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该二项基金的四项失误。

  

据《新京报》9月6日报道,儿慈会向媒体提供的一份账单显示,“星光专项基金”仅救助了13名包括脑瘫患儿在内的贫病儿童,耗资59万元,另有19项宣传倡导活动费用共计支出8万余元,剩余的近86万元被用于管理费、行政支出以及人员支出。

  

9月7日,《公益时报》记者从儿慈会“救助项目总览”中检索获知,“星光专项基金”状态显示为“已结束”,项目已募善款总额:2,212,083.75、支出善款总额:2,265,694.41。

  

而作为“星光专项基金”发起人之一,北京武警总医院干细胞移植专家安沂华称,“这个基金是由北京市武警总医院参与发起,专门用来救助脑瘫患儿的,光捐款就100多万,而目前只为两批共14名患儿申请下来共计25万元,其余的都没影了。”

  

根据北京市武警总医院统计,递交过申请材料却还没有得到救助的脑瘫患儿,至少还有73名。

  

9月6日下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平表示,“如果发现问题多,将深入查账。”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管理处副处长沈东亮表示,将对此事进一步了解,至于下一步,将视具体调查情况而定。

  

9月6日晚间,儿慈会秘书长王林回应,时机适当将在儿慈会官网公示调查结果。


▲ 在儿慈会官网,可查到该基金的状态为“已结束”,但并没有说明结束的尴尬原因。

 

这个经费“有点高”


▲该基金时任执行主任马佳年在一次活动上介绍星光专项基金,同时她也身兼早产儿联盟的创始人


现为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理事,名下拥有9支二级基金和一个非公募基金会的“基金达人”邓飞看来,一个基金募集142万现金,86万作为行政经费,这个经费“有点高”。

  

“我的9支基金分别挂靠在4个基金会旗下,每支成立之初都会与基金会签订协议,基本都会参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基金行政支出不超过10%,而每支基金我们都会缴纳3%~5%不等的挂靠管理费用,当然这部分是要算作行政支出,剩下的5%~7%会作为基金人员工资和必要开支,这部分也算作行政经费。”邓飞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

  

目前,邓飞的9支基金分别挂靠在4个基金会旗下。

  

“微博打拐基金”“让候鸟飞基金”“中国水安全公益基金”“中国儿童安全基金”挂靠在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旗下;“免费午餐基金”“暖流基金”“拾穗计划基金”挂靠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旗下;“大病医保公益基金”挂靠在中国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旗下;“会飞的盒子”挂靠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旗下。同时,邓飞还是一支非公募基金会“益农基金会”的创始人。

  

邓飞说,“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行政经费10%只是用来约束基金会本身,对于旗下挂靠的二级基金并没有约束权力,大多均是由基金与基金会签订协议时协商规定。二级基金行政经费超过10%很正常,但一支基金募捐140万,行政经费占用86万,接近60%,就有些高了。”

 

“生命天使基金”创始人、“白雪可乐”公益项目发起人黄伟夫,2013年为救助一名身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的21岁女孩白雪,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合作,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设立了专项基金。

  

据黄伟夫介绍,他和团队成员在基金设立之初,即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充分协商并拟定签署了协议——“生命天使基金”在运作中将不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缴纳基金管理费,也不从基金中支出行政成本,该基金募集款项将全部用于救助患者本人。

  

这使得这支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旗下的二级基金,其募集善款全部用于项目,行政成本为零。

  

对于二级基金的行政管理费用,黄伟夫认为:“这涉及机构成立的宗旨,以及与基金会的沟通商议。公益机构在运行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行政成本,有行政支出是可以理解的,也不一定非要用比例来限制。在国外一些公益组织的行政成本甚至达到百分之八九十,只要是必要的支出,就没有问题。如果最终账目过高,公益组织可以适当公布行政成本明细,这样也能打消公众的疑虑。”


二级基金管理暂无专门法规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管理处副处长沈东亮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专门针对专项(二级)基金管理的文件,现在还没有。

  

他说:“现在依据的法律法规,一个是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一个是民政部发的部门规章,譬如说《基金会年检办法》、《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的规定适用于基金会,对于民非、社团、二级基金并没有这样的约束力,所以如果非要用一个数据比例来衡量行政支出,这并不科学。”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理事长刘选国对《公益时报》也说:“目前,行业内没有一个公允的条例来管理基金会旗下基金行政管理费用,《基金会管理条例》也仅适用于基金会;其次,行政管理成本更多是由基金或机构设立之初与基金会协议商定,不同基金有不同约定,每一个基金都不一样。”

  

但不管有没有行政管理费用,基金资金提取都必须遵守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一般会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协商后向基金会财务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大额款项还必须由基金会理事会批准,这样方可放款,也就是说每一分钱流出都会由基金会审批。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行政经费支出多少还应关注机构性质

在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看来,不管是草根NGO还是挂靠在基金会旗下的二级基金,行政管理经费都不应该受到限制,至于机构运作经费多少关键还是要看机构的性质,如果这个机构就是靠提供服务来运作的,那行政经费支出100%都合理。

  

“一个社工机构挂靠到基金会旗下,社工机构本身就是以做服务为主,他所收到的行政经费全部都用作员工工资开支,这是没有问题的。”徐永光对《公益时报》表示,“机构成立之前,不管挂靠与否都有一个协议,这其中就包括‘机构宗旨’、‘运作方式’和‘行政成本’,这部分在募款前应该向捐赠方表明。作为基金会或是公众觉得这项机构宗旨和运作方式能够被接受,就会向该机构进行资助或捐赠;如果觉得不合适,该机构就拿不到相应资助和捐赠,至于10%的行政运作经费限额只适用于基金会,跟挂靠机构和草根NGO没有关系。”

  

徐永光还坦言,南都公益基金会每年募款额约为3000万元,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行政支出成本不能超过10%的规定,也就说300万是可以作为南都基金会本级的行政成本使用。另外2700万元南都公益基金会均用于资助草根NGO伙伴和其他基金开展相应公益项目,对于这部分款项,受资助的公益机构不受10%行政成本约束,南都公益基金会也不会要求10%行政支出成本,而更多关注项目执行的实际情况。

 

哪些费用应被界定为行政支出?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隶属于老牌公益中国红十字会,多年发展后,旗下已经有数十个二级基金。

  

作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副理事长,刘选国掌控着该基金会旗下基金设立、评估和项目运作,对于一个有着亲身经历的公益人,刘选国觉得,关注公益机构的执行成本,首先还是要弄清楚行政成本应该怎样界定?

  

每一个专项基金在设立之初都会有公益宗旨,完成这个公益目标在执行过程中就会产生一定费用,行政成本自然将其包括。同时,作为一个公益机构也可以接受某一笔全部用于行政运行管理的资助经费,但对于成本支出,就得根据机构性质来确立了,不同行政运行支出经费也可能不一样,不一定非要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搞一刀切。

  

这里就应该搞清楚,这个行政管理成本应该被怎样界定?何为行政管理成本?

  

一般来说,公益机构行政管理成本可以分为工作人员福利支出与行政办公支出两大部分。前者很好理解,基本为项目执行中员工薪水、福利、交通费用等。另外,办公室租赁、印刷材料、宽带等一些必要办公设备添置,这也是必须支出的。

  

如果机构行政成本费用还是应该详尽公开,看看其中具体开资了哪些行政经费,一目了然后,质疑自然就会少很多。


作者:张明敏


《公益时报》

来源| 公益时报

责任编辑| 于俊如

微信编辑| 吴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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