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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发会再诉国家机关 淮安文物案今日开庭

2016-10-28 李瑾雯 公益时报

今天上午,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提起诉讼的“淮安文物案”在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包括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政府、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内的被告全部到场出庭,庭审持续了1个多小时后进入休庭,截至目前还未有任何审判结果。


今年三月份,绿发会从媒体和志愿者处获知,清河区有关部门以建设特色街区项目工程为由,致使周恩来总理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地区多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包括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在其保护范围内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或进行其他工程建设。




2009年,总理童年读书处周边地区共有8处建筑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但其中5处已于2011年被拆除。2015年,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对存有剩余3处文物在内的地块进行征收。在此过程中,淮安市文物局发出《告知书》,要求对拆迁范围内的文物加以保护,不可损毁。但在这样的情况下,西长西街清代民居还是于2016年元月被拆除了。仅存的两处义顺巷民居、泗阳公馆在产权人的抗争及媒体介入下得以幸免,但仍遭部分损毁。




中央民族大学的文物专家田艳教授表示,对于文物,政府只有责任保护,而无权利处置。她认为文物应得到特别重视,并感言:“不可恢复的只有文物,文物不存在恢复,也不可能恢复。客观上讲所有的恢复都是造假。”


其实,这已经不是绿发会第一次提起类似诉讼了。去年4月,绿发会就曾在“河南马固村案”上开启先河,就不可移动文物遭拆迁损毁一事状告政府,使得人文遗迹(文物)被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引发社会和最高人民法院高度关注。目前,“马固村案”虽然仍未有一审结果,但在此影响下,河南省今年专门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向社会打开了公益诉讼的大门。





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淮安案”与“马固村案”有很多类似的地方,在经济开发过程中,很多地方都不惜拆掉文物来兴建开发区、搞基础建设,对文物保护形成了极大压力。


“如果这样就拆掉我们还能算一个文明古国吗?”马勇说,“绿发会就是在探讨能否从从法律角度、从环境公益诉讼的角度出发推进文物保护。”


案情时间轴:(由绿发会提供的资料整理)

2009.3.18 淮安市文物局将总理童年读书处周边地区的8处建筑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2011 其中5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拆除,具体情况不详

2015.10.28 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对剩余3处不可移动文物在内的地块进行征收

2016.1.5 淮安市文物局发出《告知书》,要求对拆迁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加以保护,不可损毁、拆除

2016.1 西长西街清代民居被拆除,义顺巷民居西厢房屋顶及围墙被毁坏,泗阳公馆部分受损

2016.3 澎湃新闻曝光,绿发会获悉此事

2016.5.18 绿发会向江苏省淮安市总计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016.5.25 案件获得受理

2016.10.28 案件正式开庭


小贴士 若发现文物破坏相关的违法行为,可至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举报中心官网举报,或拨打举报电话1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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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瑾雯

来源| 公益时报

责任编辑| 于俊如

微信编辑| 吴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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