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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耀:慈善组织要跟上慈善的潮流,不能自说自话

2017-09-06 王勇 公益时报

”我看慈善界现在整体上自说自话还比较多,《慈善法》实施一年前和一年后说的话改变不太大,所以我用‘小老树’来提醒慈善界,慈善组织要注意要跟上慈善的潮流。”


9月5日,中华慈善日。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联合举办“回顾与展望:依法行善一周年——中华慈善日座谈会”,作为两院院长,在谈到《慈善法》实施一周年的进展时,王振耀作出了上述点评。


在座谈会上,来自两院不同研究部门的专家从慈善生态、大额捐赠与家族慈善、儿童公益等不同角度阐述了对《慈善法》实施一周年的观察与分析。


这些观察和分析显示,《慈善法》实施后,各个领域都开始与慈善对接,慈善组织如果不能与时俱进,提供充足优质的服务,将会被慈善的潮流所抛弃。



王振耀: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件


《慈善法》贯彻的成就,我想强调两点:


第一点,中国有一部《慈善法》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件。中国人往往把善事作为个人修养行为,没有作为公共行为,行善也立法,要接受依法行善不容易,这是一场中国文化的整个的大提升。


第二个我要强调的是这部法律客观上推动中国进入善经济的时代,推动各个领域都和慈善开始对接,这也是一场大变革。很多企业家就觉得《慈善法》已经和企业的经营连起来,他们很敏感地感到《慈善法》和他们息息相关。其实《慈善法》和社区建设、社会建设,甚至文化建设都会产生广泛的社会联系,经济联系。


迎接善经济时代,我想强调三个方面:


第一个,我觉得要加强节点意识,要专业很重要的是有节点,有了节点就有了定位。今天是第二个中华慈善日了,全国的慈善基本趋势是什么,大中华地区慈善的情况是什么,全世界慈善的总特点是什么,这要研究和把握。


第二个我要强调的我们一定要加强《慈善法》和慈善界,尤其是和经济、社会各界的联系。我们现在很多研究也好、服务也好,对接很弱。社会有巨大的需求,咱们对接方面不够,缺乏产品,这个产品很弱。我看慈善界现在整体上自说自话还比较多,《慈善法》实施一年前和一年后说的话改变不太大,所以我用‘小老树’来提醒慈善界,慈善组织要注意要跟上慈善的潮流。不然的话各界都起来了,慈善界还是服务不够,接上不头。


第三个,特别是慈善的学术工作要加强知识产品的生产,让我们的慈善知识更立体,真正把这些知识跟社会社会有效对接起来。



慈善生态:规范化、规模化、优质化发展


关于《慈善法》对公益行业的发展带来的影响,公益研究中心副总监程芬用规范化、规模化、优质化进行了总结。


第一点是规范化发展。最突出的是普法,围绕《慈善法》和相关法律规范普及和服务的工作特别多,有各种各样的普法工具。


其次是依法运作,很多大型的组织尤其原来国字号的组织在用人、合作等风险的辨别上特别重视法律风险的辨别。


再次是执法层面。行业确实有很多鱼龙混杂的情况,各种各样的信息的提示和曝光台的做法,帮助人们辨别了信息。


第二点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规模化。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去年捐赠总额达到了827亿,这是有史以来最高的,超过了2008年汶川地震那一年。


第三点特别值得去强调的一点,也是特别令人兴奋的一点,是整个行业在优质化发展,生态越来越完善了。


首先,近几年尤其是去年到今年涌现出了各种服务中介机构,为慈善做服务的,传播、招聘、会议活动、技术建设这个方面的,这些服务能帮我们的慈善组织提升专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包括服务形象。


其次,是关于竞争,公开募捐现在正处于一个竞争未发的状态,很多组织正在谋划和布局,预计在未来一到两年之内会显现出来。



大额捐赠:八大事件引关注


在大额捐赠方面,家族传承中心家族慈善研究部主任童宁总结了八大事件:


第一个是在《慈善法》引导下大额捐赠渐成常态。截至2017年4月,2015年净资产200万及以上的中国家族基金会约有200家。企业家开始清晰且成体系地规划捐赠行为,从随机性捐款向系统性长期统筹的趋势发展。


第二个是何享健家族60亿捐赠计划,八成设立慈善信托。其5亿元设立的慈善信托也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一单。家族慈善信托已经越来越成为高净值人群的选择。


第三个是陈天桥夫妇资助脑科学研究,新兴领域成为大额捐赠的一个新方向。《慈善法》认定的公益活动将“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这种普遍被认为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的行为列入公益活动范畴,这不仅为捐赠人提供了更多捐赠选择,也改变了人们对传统慈善的观念。


第四个是何巧女、马云、董方军等慈善家走向国际舞台。


第五个是高等教育亿元捐赠越来越多。


第六个是明星公益,《慈善法》鼓励明星更多参与慈善的活动。


第七个是红色背景的慈善机构高调亮相。


第八个是二代慈善和青年步入公益事业,很多90后企业家和文体明星加入慈善事业。



家族慈善:财富人群和社会共同的挑战


《慈善法》为家族慈善带来了新机遇。童宁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慈善法》提升慈善的经济属性,私人慈善将与金融服务更有机结合。“慈善财产”作为一种全新的财产所有权方式被确定下来。此外,《慈善法》对公募权、慈善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规定,为非公募基金会及私人慈善调动与释放了更多慈善资源。


二是《慈善法》放开了公募资格的申请,利于中小型家族基金会发展。更多非公募性质的家族基金会将在完成公募资质认定后,进入公开募款市场,公募权不再是稀缺资源,不再成为筹款真正的门槛。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型家族基金会因原始资金和实际运营资金不足的缺口,也同时为部分家族基金会意向成为运作型基金会提供资金来源上的便利。


三是家族慈善传承有了更多合规工具——慈善信托规制体系基本建立。7月26日,银监会和民政部联合制定的《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正式公布。银监会表示,《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慈善信托规制体系基本建立。


随着整个世界进入善经济时代,家族财富传承显得尤为重要。如何管理和安排财富,如何将家族财富传承与中国文明的提升与转型、中国诸多社会问题结合起来,是当代中国财富人群和中国社会共同面临的挑战。


儿童慈善:专业服务受到鼓励


《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儿童相关话题几度引发热议,儿童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李洁认为,《慈善法》将慈善的范围从捐赠财产扩大到提供服务,为各界力量参与儿童社会问题解决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儿童社会服务专业化发展带来了契机。



一是践行慈善服务理念,建立世界级的“行政+专业化”的儿童福利与保护基层服务体系。我国有2.79亿儿童,探索建立一套在儿童身边提供福利与保护服务的托底网络是一个世界级的社会工程。《慈善法》倡导的公共精神,为儿童公益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迎来了从补缺型向普惠型、从公共福利向专业服务全面转型升级的重要转折点,全国已有31个省份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26个省份出台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亚洲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爱佑慈善基金会等多家国际国内社会组织也逐步加入“赤脚社工”试点模式,在全国每个村和社区设立一名专人为儿童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的措施正在推进。


二是以法促善,引导儿童公益事业规范、良性、专业发展。儿童是弱小的,处于困境中的儿童往往会引起广大社会的关注与同情,《慈善法》对公开募捐的规定和开展慈善服务时尊重受益人尊严、保护受益人隐私的规定,为慈善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参与儿童公益事业提供了指引。


一年来,可以看到各大募捐平台已经不再进行儿童个案募捐,在儿童权利保护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同时,政府、社会组织和捐赠人在开展儿童公益活动时,也越来越注重引入专业人才和服务的引入,2016年中央财政6331万元购买儿童类专业服务,近期多部门连续出台3项政策强调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人才队伍在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慈善法》引导下,善心有向,善行有径,未来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慈善并关注儿童议题,秉承专业化的理念,为儿童提供有效的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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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勇

来源| 公益时报

责任编辑| 于俊如

微信编辑| 吴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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