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贴|关于红十字会,那些不是秘密的秘密
提到红十字会你会想到什么?
战场、人道救援、救灾、捐款、“郭美美”?
这似乎是一个很熟悉的名词,每个人都有话可说。但你真的了解它吗?
你知道“红十字会”这个名词,同时代表了三个组织吗?
你知道任何一个国家都只有一个被承认的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吗?
你知道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其实是受《瑞士民法典》支配的社团吗?
你知道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并不是一回事吗?
今天,就让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些关于红十字会的不是秘密的秘密吧!
性质特殊的发起者: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最早的红十字组织,也是红十字的源头,1863年成立于瑞士,总部设在日内瓦。
❶性质:一个享有国际组织地位的瑞士私人社团
尽管它的名称里有“国际”两个字,但它并不像大多数人所想的那样是一个非政府组织,或是像联合国那样的政府间组织。要说明它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组织是一件挺让人头疼的事。
首先,在法律地位上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受《瑞士民法典》第60条及之后条款支配的社团,是一个私人机构。它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大会,大会由15至25名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委员组成。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全球有数万名雇员,但其委员只能从瑞士公民中遴选产生!
其次,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又享有等同于国际组织的地位,并在开展其工作时具有国际法律人格。也就是说,它在许多国家是享有特权和法律豁免权的。
即使在瑞士也是如此。1993年,瑞士政府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签署了一份正式协议。这一协议保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瑞士的所有财产包括总部和档案资料神圣不受侵犯,赋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委员及其员工法律豁免权,免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各项税费,确保物资、人员和经费得以安全且免税的运输,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提供与外国使馆同等级别的安全通讯特权并简化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瑞士的出入境手续。
我国政府与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也在2005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关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职能和主要责任的谅解备忘录》。同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正式在北京设立。
❷职责:战时行善与各国红会认证
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章程中其职责有八项,但最核心的是保护武装冲突和其他暴力局势受难者的生命与尊严,并向他们提供援助,并且在整个红十字救援中居于领导地位。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还通过推广和加强人道法与普遍人道原则,尽力防止苦难发生。
除此之外,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还有一个颇为引人注意的职责:对符合《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所规定之承认条件的任何新成立或改组的国家红会予以承认,并将此承认决定通告其它各国红会。
与此同时,根据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七项原则中的统一原则,每一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它必须对全国公开,并在全部领土内推行人道工作。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主要资产为各国政府与各国红会的捐赠、源自私人资本的资金以及证券收入。
国际性联合组织: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是独立的非政府的人道主义团体。它才是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国际性联合组织,该组织成立于1919年,总部设在日内瓦。最开始叫红十字会联盟,1991年正式更名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它负责协调各国家协会的活动,以“通过动员人道力量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
在国际层面上,联合会与国家协会密切合作,领导和组织大规模紧急救援,是世界上最大的志愿者为基础的人道网络。
当然,要加入这一联合会的各国红会首先必须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秘书处设在日内瓦。该组织还设有5个地区办公室,并在全球设有许多代表处。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组织变动。联合会的最高机关是每两年举行一次的大会,由全体国家红十字会的代表参加。大会选举联合会主席。理事会由联合会主席和副主席、财务委员会主席、以及选举出的20个国家红十字会的代表组成。
2013年,时任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当选联合会副主席。
各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地方、行业红十字会
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推动下,各国红十字会逐渐建立。1904年,我国红十字会成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
中国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从日常工作开展来看,又有总会和地方、行业红十字会的区分。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简称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内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会址设在北京。
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各级红十字会会址设在同级政府所在地。
从法律性质上说,总会和地方、行业红十字会之间是各自独立的法人。
但从业务上说,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分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下级红十字会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重要事项。
从与政府关系来说,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活动,接受人民政府的支持、资助和监督。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联合会、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共同组成了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中国红十字会就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之一。
运动的使命是减轻人类苦难,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并尊重人的尊严,尤其是在武装冲突和其他紧急局势中。运动在全球每个国家都积极开展工作并得到了数百万名志愿者的支持。
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场救护,瑞士人亨利· 杜南(1828-1910)是红十字运动的创始人,同时也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这一机构的创始人之一。
1864年《关于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签署。
公约规定了救护车、军队医院和医务人员,包括志愿人员和随军牧师应被视为中立而受到保护和尊重;提出"受伤或患病的战斗员,不论属何国籍,都应得到收容和保护"这一重要原则;公布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的旗帜和臂章以区别军队医院和医务人员。公约最后呼吁各国证府批准加入这一公约。
从此,红十字运动作为一个国际性的运动开始发展起来,并得到国际法的保障。它坚持七项基本原则:
人道: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要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公正: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偏见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
中立: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本运动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争论。
独立:本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经常保持独立,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
志愿:本运动是个志愿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好处。
统一: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普遍: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是世界性的。在运动中,所有红十字会享有同等地位,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
作者:王勇
《公益时报》
来源| 公益时报
责任编辑| 于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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