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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股东纠纷的第一案!“首席娱乐官”股权纠纷案7月开庭

2016-06-16 法律风险管理

【lawcao先说几句,报道在后面】


去年11月份矛盾曝光时就关注过,可是就那几天,后来就杳无音信,我还以为悄然搞定了呢。原来没有。查了一下,这个北京新柚壹加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6:4。看目前的报道,是要打知情权诉讼,这属于折腾吧。


记得当初,陈丹(40%)一方还掌握着公众号账户密码,按理说,也算有控制权的,还曾把订阅号给变成服务号,但后来估计腾讯帮了另一方(法定代表人),公众号也恢复正常了,他也就没啥控制权了。


这个案例很有意思,对于创业公司来说,也是个很好的教材,可以看到许多教训。其中涉及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制权、股权结构设计、股权代持、退出机制、知情权……


其实创始人之间发生矛盾,并不奇怪,但是没有提前做好解决矛盾、化解危机的安排,确实值得惋惜的。如果在大家都还能友好协商的情况下,就在协议或者章程中,就可能遇见的各种冲突,分别给出相应的解决预案,十有八九能化干戈为玉帛,至少是做到好合好散,省的到时候,想走的走不了,想干的干不好,互相折腾对方,传播负能量!




以下内容转自微信公众号:微果酱


据微信行业群爆料,娱乐产业垂直自媒体平台“首席娱乐官”创始人因股权纷争决裂,创始人之一邹玲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由中闻互联网法律团队律师杨萌初、王维维代理。目前,该案件已获北京海淀法院立案受理,将于2016年7月12日一审开庭。



(资料来源微信群)


创始人纠纷案回顾



2015年11月2日,“首席娱乐官”推出《很遗憾,“首席娱乐官”即日起将暂停更新!》的公告。文中,作为创始人之一的邹玲控诉合伙人陈妍妍缺乏基本的契约精神、多次提出推翻之前的6:4的股份比例、擅自修改公众号登录密码等行为。由于两人纠纷无法调解,公司走入解散程序,即日起“首席娱乐官”微信公众平台将暂停更新。


当天,陈妍妍在接受记者时表示,邹玲并非公司的股东,40%的股权是由她老公承担,当时并没有签代持协议。11月9日,陈妍妍推出《“首席娱乐官”回来了!》,文章基本是在讲述其成长的经历与创业故事,并在最后宣布“首席娱乐官”回归的消息。


今年5月20日,邹玲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



(资料来源微信群)


有同行表示,“创业团队因股权纠纷决裂的,“首席娱乐官”肯定不是第一个,但从影响力、标杆意义,到如今对簿公堂,本案称得上自媒体股东纠纷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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