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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 | 期权是个啥?

2016-09-07 曹鹏律师 法律风险管理


文 | 曹鹏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图 | 韩小宏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声音来源 | 曹鹏 何夷雪



现如今股权激励风行,所以,经常有人咨询相关问题,其中就有“期权到底是什么”这种基础的问题。今天分享一下我们的认识,但愿能解决一部分疑惑。


法律上并没见有“期权”这样的概念,但我们可以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中看到如下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 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现在很多公司在上市前甚至公司初创就要做股权激励,常见的两种模式就是限制性股权和期权,其实就是从上市公司这儿来的,限制性股票改成限制性股权,股票期权改成期权。道理是一样的。


画了个图,咱们就看图说话,看看期权到底是个啥。




先定个性,期权不等于股权,其实质就是个合同,就是公司和激励对象之间就将来条件满足时激励对象以某个价格购买公司股权(票)的约定。从字面意思看,也能明白,中文“期权”就是可期待的选择权;英文“option”选择权,就是到时候激励对象可以选择买或者不买。


接下来就按时间轴说说这个合同签订的过程和内容。


1.授权。 


公司会统一制定一个《股权激励计划》,其中会规定拟授出用于激励的股权数量、激励对象如何选择和确定、是分期分批还是一次性、行权价格或其确定方法、行权条件等等等等。


要和具体的激励对象签署的《期权授予协议》,必然受这个计划的约束,实际上《期权授予协议》一定要确认该计划的内容被包含在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中。通过签署《期权授予协议》公司就给特定的员工授予了一定数量的期权,协议内容包括数量、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行权价格、行权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怎么行权等等。


授权不等于你已经获得了期权,也不等于就可以行使期权了。一般都会安排一个可行权日,在这之前的期限就是所谓的成熟期,公司可以在这个期间对激励对象设置一些条件,实际上是个考察。股权激励就是这样,公司给出股权的时候一定要设置很多限制条件。


2. 行权。


前面说了,对于激励对象而言,期权是个选择,《期权授予协议》中会规定一个期间,即自可行权日起一定时间内,激励对象就要做出选择,过期作废。当然,实际操作时,还会考虑到一些特别情形,比如说离职、死亡等等将如何影响行权有效期,都应当在协议中作出明确安排。


3. 变现。


成功行权后,激励对象就买到了约定的股权(票),但是不是可以马上就变现,还要看协议是否有限制性规定。若没有限制或者条件满足时,通过变现激励对象就可能获取差额收益,这也是股权激励最终的目的吧。


变现有一种可能就是回购。回购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没办法在这里细说,但联系最近冯大辉和丁香园的事情,需要注意的是,回购一般指的是回购股权,也就是已经行权后期权都变成股权了。离开的时候还没成熟或者还未行权的期权,要解决的是还要不要成熟,还能不能行权,行权有效期如何这些问题。无论如何,如果有回购股权的考虑,建议务必提前约定好条件、价格等等关键条款,否则就少不了纠纷,撕来撕去。


4. 差价。


从前面的图片可以清晰地看到,期权作为一种机制是如何实现“激励”的目的的。首先,前提是大家都对公司估值看涨。进而,实际行权的时候公司估值一定是高于股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中确定的行权价格,这个差价使得行权那一刻激励对象便有收益,虽然只是账面收益。如果再继续,当你成功变现时,公司估值(市值)又涨了一截,这时的差价就是实实在在的收益了。你说激励不激励?


5. 补充。


股权激励风行,司法实践中因此而发生的纠纷也水涨船高,越来越多。比如最近媒体都在关注的冯大辉和丁香园之间的纠纷,貌似还没进入司法程序,许多细节我们也不知道,只能看看热闹。但是已经公开的类似判例也有许多,各位有兴趣了解的话,我们这儿分享几个,供各位参考:(蓝色的为链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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