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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卫健委紧急发布:个体诊所违规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坚决关闭整顿!
近日,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之规定,未开设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在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一经发现,责令立即关闭整顿;二次发现,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全市关闭整顿违规接诊新冠肺炎
相关症状患者的医疗机构名单
2021-06-10
2021-06-10
2021-06-10
2021-06-10
2021-06-10
编辑:王潇莹
校对:柳祥宝
审核:黄元杰 泮永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