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8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
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三档平均增长13.1%。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2021-07-29
2021-07-29
2021-07-29
2021-07-28
2021-07-28
编辑:冯丽丽
校对:柳祥宝
审核:黄元杰 泮永翔
来源: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