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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妇女、寻衅滋事、侵吞村集体资金...临沂再通报一批典型!

2018-04-10 临沂在线


中共罗庄区纪委 罗庄区监委关于3起违反纪律作风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和教育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全区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深入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纪律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1

2月27日,册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高志红上班期间用手机浏览京东购物APP问题。册山街道办事处给予高志红警告处分;区纪委对其分管领导册山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卢纪宗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

2月28日,区供销社工作人员成丽上班时间用手机玩“梦幻花园”游戏问题。区供销社给予成丽行政警告处分;区纪委对其分管领导区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刘东屏通报 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

3月6日,区招商局人事财务科科长王绍杰上班时间用手机玩“王者荣耀”游戏问题。区招商局给予王绍杰警告处分;区纪委对其分管领导区招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鲁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沂南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涉黑涉恶的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关于扫黑除恶的部署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现将查处的3起涉黑涉恶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苏村镇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李明星寻衅滋事问题。2011年4月2日,李明星在亲属与同村村民发生争执殴斗后,纠集社会人员,用木棍、斧头等器械殴打对方,致三名村民轻伤,一名村民轻微伤。李明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

沂南经济开发区后胡家埠村党支部书记徐远松强行要取工程等问题。2013年8月29日,徐远松酒后至沂南经济开发区某工地办公室强行要取工程,强迫交易,无理取闹,言语威胁工地人员,并无故将工地部分民工撵走,阻挡施工。徐远松被行政拘留处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铜井镇灵山村原大组负责人张在兴猥亵、侮辱妇女问题。2016年11月4日,在灵山村实施苜蓿草种植扶贫项目中,张在兴趁本村某妇女到其家中取苜蓿草种子之机,将其骗至屋内强制猥亵、侮辱。张在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扎紧权力制度笼子。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法纪意识,谨慎用权,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防止特权思想。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郯城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郯城县纪委监委就近期查处的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分别是:

1

归昌乡归昌社区原党总支委员、归二党支部书记李再民违规发放低保金、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2012年至2017年,李再民任归昌社区党总支委员、归二党支部书记期间,将该村村民喻某某、代某某、赵某某三户上报为低保户,后李再民将三户低保卡保管在自己手中,违规领取低保金后扣留分发给张某某、王某某、岳某某等其他村民,共计14990元;2012年至2017年,李再民在协助归昌乡政府上报小麦直补面积过程中,为解决村集体土地问题,以村民刘某某名义每年虚报小麦种植面积9亩,套取小麦直补款5805元,该款被发放给村民蔡某某、朱某某,用于其家庭开支。李再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14990元退赔低保户,套取的小麦直补款5805元予以收缴。

2

红花镇小李庄党支部委员侯子征侵吞村集体资金、套取国家危房改造款问题。2013年5月,侯子征任红花镇小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因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一人轻伤,赔付医疗费、损失费共计95499.3元。后侯子征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盖章、社区书记签字、镇经管站审计的情况下,将上述费用95499.3元在村账中报销;2012年至2013年,侯子征在协助红花镇人民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以其父侯某某名义上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国家危房改造款12500元,全部用于个人开支。同时,侯子征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侯子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12500元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

李庄镇新河社区党总支委员、黄岭(村)党支部书记陈祥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10月,陈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内,又发现陈祥2014年至2015年,任李庄镇新河社区党总支委员、黄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2761元村集体资金据为己有,全部用于个人家庭开支。陈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2761元予以收缴。


沂南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推动全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深入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2018年3月6日,双堠镇艾于社区涝子峪村党支部书记肖文真午间饮酒后到双堠镇组织办办理业务,造成不良影响。双堠镇党委给予肖文真党内警告处分。

2

 2018年3月6日15时57分,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刘元军办公电脑长时间运行纸牌游戏,造成不良影响。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扣除刘元军三个月绩效和奖金;责令负有管理责任的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副总经理李庆全作出深刻检查。

3

 2018年3月15日14时50分,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务科工作人员李佩佩(从县文化馆借调),在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回家处理私事。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李佩佩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责令负有管理责任的财务科负责人宋维建作出深刻检查。

高新区纪工委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高新区纪工委通报了1起近期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罗西街道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树林非法占有、挪用土地承包费等问题。

王树林在担任罗西街道官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上级下拨的1.31万元水灾救灾款、应当上交给村集体的4.5万元老年房款及应当上交给村集体的1万元土地承包费,挪用应当上交给村集体的5.5万元土地承包费用于其个人及家庭开支超过3个月。2018年2月,高新区纪工委给予王树林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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