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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本书最好的褒奖就是:多年后我还记得你

2017-11-22 新浪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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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读的书多了,你会慢慢发现,你读过的大多数书都像金针菇,咽下去没有消化,读完就忘了,只有一小部分书,像不可或缺的米面,实在又香甜。以至于读完多年后,肚子里还有余香。知乎上有个话题叫:你最庆幸读过什么书?我摘了几个网友的答案。我甚至能想象到他们在讨论这本书时眉飞色舞的表情。也许对一本书最好的褒奖就是:多年后我还记得你。



《围城》

@刘翁远

被钱老的语言魅力深深吸引。

先是方鸿渐撩妹小课堂:

“你嘴凑上来,我对你嘴说,这话就一直钻到你心里,省得走远路,拐了弯从耳朵里进去。”

“不是这么说。女人不肯花钱买书,大家都知道的。男人肯买糖、衣料、化妆品,送给女人,而对于书只肯借给她,不买了送她,女人也不要他送。这是什么道理?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一借书,问题就大了。”

当然不能少了钱老的毒舌。

苏小姐说,听说还有两个辛楣的朋友。鸿渐道:“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是不是也请在里面?有他,菜可以省一点;看见他那个四喜丸子的脸,人就饱了。”


《皮囊》

@晓心机

看这本书时还作了很多笔记,最近看的书都没有这本书给我的感触深。

摘一段对我影响非常深的内容:

“我常对朋友说,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当你坐在一个人面前,听他开口说话,看得到各种复杂、精密的境况和命运,如何最终雕刻出这样的性格、思想、做法、长相,这才是理解。而有了这样的眼睛,你才算真正“看见”那个人,也才会发觉,这世界最美的风景,是一个个活出各自模样和体系的人。”

今年有时间还想再读一遍~


《三体》

@李叹

作为一个从小对天文学、物理学、以至于数学都不感兴趣的文科女

啃了三体三部曲后突然对外星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觉得好像物理呀什么的没这么枯燥了

最主要的是读的时候,感觉任何事都是小事

哎~论文没写完午饭没吃饱和外星人比起来真的too young too simple

总而言之让自己心态好了很多,能够短暂的把目光从身边琐碎的生活转移到辽阔的银河系真的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呢。


《荆棘鸟》

@刘面条

它被称为“澳大利亚的《飘》”,但是在我看来甩《飘》一万条街,我觉得看完它就像过完了一生。

这本小说有五十多万字吧,比起其他这个长度的小说来说,它人物不多,适合讨厌在记人名上花时间的懒人。

每一个人物塑造得都很成功,反正没有任何一个角色我觉得印象模糊或者跟其他角色相似。

叙事心理啥的自然不用多说,它连环境描写都写得很棒,以至于让我一直想去澳大利亚新西兰啥的买农场。。。当然只能想想。。。

其实书这种东西本来就很主观,不喜欢的人说再多也不会喜欢,反正我是在小学升初中的那个暑假第一次看这本书,同一时期看的基本都是神马《福尔摩斯探案集》、《怪盗亚森·罗宾》这一类的,这本如此厚重的书,在还是个啥也不懂的小萝莉的我心中,能从这些惊险刺激的小说的包围下突出重围就可见它有多好看了。。。


《我与地坛


@离黑择明

史铁生的文字是带有生命的重量的,轻易我不敢去读他的文字。

首次读,是因为课本有,被他的孝心感动了,开始感兴趣。再次读,是因为失去了一个朋友,重新对生命进行了思考。

第三遍,是因为在医院,自己数次在生与死之间徘徊游走。最近一次读,是因为心很躁,他的文字厚重到令人冷静。


《一千零一夜

@苹果大大个

就是他了,他给了我童年。

(文字来源:知乎网友)


你最庆幸读过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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