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丨楼小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延续中华法系的智慧与精神
❖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钱塘检察微信公众号特别开设“喜迎二十大”学习专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分享学习心得,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动能,践行初心使命,在接续奋斗中书写钱塘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天推出钱塘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楼小明撰写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延续中华法系的智慧与精神——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有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延续中华法系的智慧与精神
——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有感
第二检察部 楼小明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道,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追求“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体现了“慎刑思想”。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后,司法机关可依法对其从宽处理。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角度来说,在思想上能更主动地认罪悔罪,从而降低再犯可能性,在行动上积极退赃退赔,弥补造成的损害,争取被害方的谅解。从被害方来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服判、积极退赔,有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被害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是否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或建议,从而提升其对司法处理结果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从司法机关角度来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从宽处理,既有效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过程中,司法机关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惩罚警示和教育矫治,也对被害人释法说理、安抚救助,司法活动的参与充分性、处置精准度显著提升,司法善意和温情充分彰显。从社会的角度来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钝化社会矛盾,最大限度消弭社会戾气,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推动良法善治。
因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无论于犯罪行为人、被害方还是司法机关乃至社会而言,都具有正向推动力,体现以人为本、慎刑的法治思维,延续了中华法系的智慧与精神。
编辑:周易、李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