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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可刑 | 太大胆!屡罚不改,又对摄像头下手

钱塘检察
2024-10-23


监控摄像头是为了防盗,陈某却对摄像头动起了歪心思,然而法网恢恢,终究难逃一罚。在一番调查后,发现其已因盗窃罪3次被判刑,仍不知悔改,又因盗窃被抓。



今年3月的一天,工地安保人员小马照常前往工地巡视。还未步入大楼,便察觉到有些不对劲,仔细一看,施工大楼外围刚安装好的摄像头不见了!仔细检查后,发现少了6个摄像头。虽然工地有设置挡板,但想硬闯也能通过翻越的方式进入,这让小马不寒而栗,赶紧进入工地查看。


进行清点后,小马发现工地上其他物品均没有缺失,除了建筑二楼的3个摄像头。


“总共被盗了9个摄像头,其中4个摄像设备是安装的带预置球型一体机,5个摄像设备安装摄录一体机,总共损失了十多万元。”因大楼处于施工阶段,暂未通电和网,所以被盗的摄像头均处于关闭状态,无法通过监控记录锁定嫌疑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小马赶紧报了警。


两日后,通过查看周边监控等视侦手段,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并在其住处查扣摄像头十余个。陈某到案后,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据陈某交代,凌晨时分,他骑着电动自行车路过上述工地,想到之前在附近游玩时,看到有很多价格高昂的智能球型摄像头,看着四下无人的工地,瞬间便起了歪心思。从工地搬了个施工用的梯子,爬到杆上,将杆上的摄像头卸下。用同样的手法,陈某还窃取了周边地区数个摄像头。


“之前朋友有做过这个,从他那知道这个品牌的摄像头贵些,所以挑的球形摄像头偷。”原来,陈某是个惯犯,曾因盗窃罪先后被判了三次刑,刚刑满释放没多长时间,因为缺钱,便又动起了盗窃的歪念。


案发后,陈某盗窃所得摄像头部分已发还给被害单位,且陈某自愿认罪认罚。



钱塘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多次盗窃,数额较大,遂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提醒

在互联网监控密布的时代,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的红线,做了违反法律的事,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素材:第二检察部

编辑:楼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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