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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虚假身份证号登记结婚后……

钱塘检察
2024-10-23

“我的困扰终于解决了,非常感谢检察官的帮助,以后我们也一定会注意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近日,一起因错误婚姻登记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成功得以化解,当事人的“揪心事”终于得到了解决。



“我们的房子可能要拆迁了,但是我老婆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是错误的,要影响拆迁安置的,这可怎么办……”李某的困扰,源于他与妻子王某的婚姻登记。1998年,李某与王某相恋并决定结婚,然而,当时的王某还未达法定婚龄,为了能早日共同生活,王某使用虚假身份证号码与李某申请婚姻登记,并成功领取了结婚证。

然而,当李某与王某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更正错误婚姻登记时,却因距婚姻登记已长达20余年,婚姻登记机关缺乏对错误婚姻登记直接予以更正的法定条件;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因逾5年起诉期限,不符合人民法院立案条件。

2023年3月,李某向钱塘区社会治理中心提出更正错误婚姻登记申请。为妥善化解矛盾争议,区社会治理中心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协作配合机制的纪要》的具体规定,邀请钱塘区检察院共同化解争议。


受理该案后,钱塘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询问李某与王某,了解事实经过及其诉求,前往档案馆查询调取婚姻登记档案;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王某户籍证明、户籍迁入迁出证明,同时查询虚假身份证号码有无对应户籍人员;向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当年婚姻登记办理程序及户籍材料的审查规范;前往李某与王某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询问相关人员……经过一系列扎实的取证工作,最终查明王某因未达法定婚龄杜撰虚假身份证号码与李某申请婚姻登记的事实。


为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维护婚姻登记秩序,钱塘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纠正李某与王某错误的婚姻登记,并对辖区内历史遗留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形开展专项检查。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纠正错误婚姻登记,按王某实际身份信息,补发婚姻登记证,并组织全体婚姻登记人员业务培训、制定相关业务(内控)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同时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在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李某与王某拿到了与户籍信息相符的婚姻登记证,压着当事人的“重石”也终于可以落地。


“我们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难心事、烦心事、闹心事,保障人民权益。”承办检察官如是说道。



  供稿:第五检察部

  编辑:楼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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