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侦可刑 | 做“亏本生意”的背后……

钱塘检察
2024-10-22

朋友圈、群聊里出现的代缴电费广告,不仅有折扣,还能先由商家垫付资金,确认缴费成功后再付款。这样的“好事”,背后暗藏着什么猫腻?

庞某夫妻俩通过朋友认识了毛某(另案处理)。2023年,毛某向其介绍了代缴电费的生意,只需提供电费充值所需的电e宝账号并找客户充值电费,每成功一单就可以得到1%的返点。听说不费力就能赚外快,手头紧张的夫妻俩欣然应允。


由于是私人渠道充值电费,为吸引用电量大的企业客户并获取企业信任,毛某采用先代为缴纳电费,后收取折后电费的模式。然而据庞某所知,毛某充值电费并无优惠,全额缴费,打折收款,一进一出,这生意明摆着亏本,利润从何而来?对此,毛某直接表示代缴电费的资金来源是犯罪所得,一番操作只为了让犯罪所得变得“合法”。


知道原委后,庞某并未悬崖勒马,而是怀着侥幸心理,伙同其丈夫黄某(另案处理),提供电e宝账户接收毛某资金后代缴电费,同时提供银行账户收取客户支付的折后电费,扣除返点后将剩余钱款转入毛某指定的账户。就这样,非法资金经过层层转移被“洗白”。


2023年7月,被害人小飞(化名)察觉被诈骗,随即报案。经查,包括小飞在内的多名被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后的资金合计93万余元,均流入庞某提供的电e宝账户。同年9月,庞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钱塘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庞某明知毛某给客户代缴电费的资金来源系犯罪所得,仍按照毛某指示,帮助其转移资金并从中获利,遂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庞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

缴费、充值请认准官方、正规渠道,代缴电费看似优惠,实际可能是不法分子设下的骗局,或转移犯罪所得的一种方式,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供稿:第一检察部

编辑:周易


关于建立2024年度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储备库的公告

“七一”建党节 | 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

杭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察护企”宣讲团工作会议

检心向党 共庆“七一”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钱塘检察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