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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所高校发布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速看→

上海普陀 2022-09-24

计划攻读研究生的学子注意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7所沪上高校已公布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安排等。更多内容详见下文↓


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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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7500名左右(包括考试招生和推免招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类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类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均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另行制定颁布《复旦大学2023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③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④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下文“网上确认”第3项规定。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我校,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2022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已缴费记录(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⑥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


(1)除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以外,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准)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3)学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⑤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招生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


复旦大学考点或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预审或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预审或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5.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23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学。


八、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九、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至3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医学院路138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定位对院系分布进行调整。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规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关注学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www.cwc.fudan.edu.cn/)“信息公开”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或咨询报考院系。


(二)学校从2019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类别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三)学校设立了以生活津贴、奖学金和“三助”津贴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详情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为全日制定向培养。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考生入学后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临床培训和考核(相关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四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且专业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考生被录取后,学校将统一变更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十二、其他说明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2022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23年的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三)若2023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本章程所涉内容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四)学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收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的招生章程,另行制定公布。


十三、咨询、申诉和监督


(一)咨询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监督部门


部门名称:监察处

电话:(021)65642601

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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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


二、概念界定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17年起将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政策说明


1.全日制研究生


(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除“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外,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安排住宿,可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


(2)“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录取当年协议执行。


2.非全日制研究生


除专项计划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全部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四、全日制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基本素养。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详见我校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四(一)1. 中第(1)、(2)、(3)各项要求。


2)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3年以上;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5年或5年以上;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或2年以上。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2)的考生须符合《同济大学2023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招生简章》要求。


(3)除上述专业学位外,报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四(一)1. 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电子信箱必须准确无误。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我校专业目录中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招生专业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我校招生章程的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准考证打印


考前10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其他说明


(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应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


(2)有意愿报考中德合作项目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相关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学院)的对应专业或研究方向。


(3)报考“知识产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项目,全英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可选择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学院代码:320)的所有专业,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知识产权(WIPO项目)班。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科目:详见本章程专业目录。


3.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时间:202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定)。


2.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需结合专业培养要求、知识和能力考核统筹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章程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3.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通知信息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五)录取


1.录取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4)拟录取的考生应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5)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外,其他拟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须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


(7)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和奖助


(1)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http://xxgk.tongji.edu.cn/index.php?classid=3176),除经济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100)、法学院的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为035101)、人文学院的应用心理(专业代码为045400)和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的各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2)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对于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后全部都可以获得8000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对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于600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另外,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聘后可得到额外资助。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六)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年(翻译硕士学制2年,工商管理硕士学制2年,风景园林、生物学、医学院招生专业和口腔医学院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专项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七)培养校区


1.四平路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口腔医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教育硕士)、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人文学院、体育教学部、法学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设计创意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和国际足球学院。


2.嘉定校区: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除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软件学院、汽车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


3. 沪西校区:医学院


4.最终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八)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九)其他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可以申请住宿。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3.《2023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 我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


6.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官网查阅。


7.从2012年起工商管理类(包含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与管理两个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新方案,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硕士期间采用全英文授课,国内学生与外国留学生合班上课的教学方式,以培养高层次的国际化管理人才。


8.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9.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章程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


五、非全日制研究生



除单独考试外,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类别均为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一)报考条件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表1。


(二)报名程序


参考本章程四(二)报名程序。


(三)初试


    参考本章程四(三)初试。


(四)复试


参考本章程四(四)复试。


(五)录取


1.录取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4)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


(6)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目前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http://xxgk.tongji.edu.cn/index.php?classid=3176),2023年单独备案收费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附表2。


(六)学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七)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八)其他


1.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学院代码:900)作为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独立招生单位,依托各相关学院进行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最终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2.金融(专业代码:025100)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和数学科学学院联合招生,培养和管理挂靠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的金融硕士项目中心。


3.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4.《2023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 我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


7.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8.我校2023年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


9.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六、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512室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邮箱:tjyzc@tongji.edu.cn

联系电话:021-65982944

申诉部门:同济大学监察处

申诉邮箱:jcc@tongji.edu.cn



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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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于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可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21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高职高专毕业生或本科结业生在毕(结)业后,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8门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可在研究生复试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注: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校级)同意并出具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各类专业学位的人员,除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还需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其中,报考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者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4、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除教育管理)的人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即2022届及之前的毕业生),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报考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者建议从事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职业。


(三)其他说明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部分国家专项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2、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通过我校审核并复试合格的,择优录取。推免生申请流程请见上述教育部推免系统发布的信息,并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相关院系推免接收细则。


特别提醒: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二)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按报考点规定配合上传或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选择考点时,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上海户籍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期间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代码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往届生报考我校若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需提供相关社保材料,具体要求如下:2021届及更早毕业生,提供2022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2022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连续3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以上要求如有变动,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前应按照本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考生应查阅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学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以及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特别是仔细查阅初试考试科目(2023年我校部分院系初试考试科目有所调整)。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凡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4)学校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另行通知)。

提示: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专业学位者)应将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材料,在复试前提供给招生院系进行审验,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进行审核。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并遵守相关约定要求。


3、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根据报名点要求(具体请关注、查阅报考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并上传或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代码3111)的考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考费、上传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提交补充材料等均在网上进行。具体办法将于10月底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2)选择其他考点(代码非3111)的考生,在网上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资格审核初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本报考点(代码3111)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报考“上海市教硕-规培结合项目”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


(4)只有完成缴纳报考费、完成本人图像采集的考生方为网上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网上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


四、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学科代码第三位为“5”、“6”的为专业学位,其他为学术学位)。


2023年我校部分招生学科的计划数不分配至研究方向,部分招生学科的计划数分配至研究方向(即将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备注栏”说明。当前显示的招生计划供考生参考;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适当调整(增减),并在复试前公布。


2023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继续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初试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同全日制。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科目


各学科初试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各科目初试范围、各学科复试内容可至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https://yjszs.ecnu.edu.cn)查看。

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除“510命题设计”(4小时)外,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设计学院设计学、艺术设计的考生请特别注意:(1)考生在初试、复试各环节中提交的全部作业作品(含现场命题创作和面试作品集等)均须为考生本人原创。如发现临摹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作扣分、0分处理。(2)考生复试阶段提交的作品集中的相关作品如为团队完成,需注明团队其他成员姓名、身份、贡献等(如因未注明而造成侵权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即“510命题设计”)在12月26日进行(详见准考证)。


4、初试地点


由网上确认考点指定考场。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代码3111)的考生请注意,具体考场安排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按考点要求参加考试;其他考点考生请密切关注相应考点通知。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生源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科不进行调剂。少量学科若需调剂,将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详见2023年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一般为2023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骨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学科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再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学科优先、应用型学科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我校“骨干计划”中可录取的汉族考生总数不超过10%,具体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我校“骨干计划”不接受调剂。


3、“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我校拟招收“士兵计划”人数(我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我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公布;如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收“士兵计划”人数,将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再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

我校“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六、录取


我校研招等部门、院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规则参见2023年复试前公布的复试方案)。


我校全日制序列招生学科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骨干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序列招生学科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即须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被拟录取前向招生单位出具就业证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上海市教硕-规培结合项目”等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七、体检


录取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并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八、学习方式、学制、学历和学位


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为2-3年。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骨干计划”等部分定向就业的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其证书发放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九、学费、奖助政策和住宿安排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由学校提供住宿,超过基本学习年限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2023年学制、学费标准等信息请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信息查询栏目。


十、其他说明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考场规则及考前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通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外籍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学科目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报名办法均将另行公布。


(四)本简章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3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依规对招生简章、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或申诉,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二、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jszs.ecnu.edu.cn

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华东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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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学校学科设置涵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艺术、哲学、教育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拥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0个上海市重点学科、7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化学工程与工艺”是中国大陆高校首个通过ABET认证的专业,“化学”是中国大陆高校首个通过中俄联合国际理科专业认证的专业。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药理学和毒理学、农业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化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


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00余名(含推荐免试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余名。教育部将于2023年3月左右下达研究生招生规模,故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各专业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招生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享受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同等学力考生无须在所报考专业本科进修。


(4)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定向培养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若报考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若报考非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和第4项中的(2)、(3)、(4)的要求。


6.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若报考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考生必须是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本科毕业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若报考非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2023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外〕须于 10 月 25 日之前发送相应材料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ecust.edu.cn)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等手续。因不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导致网上确认后不准考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所有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其中,教育学、医学门类,以及药学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七、复试及录取


(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学科专业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要求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四)复试加试


1.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即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九、其他


(一)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研究生收费标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贷款和其他多种计划外奖学金在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可咨询我校研工部(联系电话:021-64251021,021-64253035)。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可咨询专业所在学院招生联系人。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均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2023级研究生新生住宿和教学活动安排为徐汇校区和奉贤校区。我校全日制工商管理(MBA)和全日制工程管理(MEM)专业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四)产教融合基地招收的研究生第一学年在华东理工大学校内课程学习,其余时间在产教融合基地。产教融合基地实践期间,基地若提供宿舍,校内将不再提供宿舍,具体见华东理工大学各产教融合基地招生简章。


(五)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报考。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特别提醒: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点并参加考试,无需集中统一来我校报考点参加考试。


(七)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中下旬;我校将适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专业。


(九)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chool.ecust.edu.cn。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联系邮箱:yzb@ecust.edu.cn

监督电话:021-64252580

监督邮箱:jjch@ecust.edu.cn


十一、招生专业目录


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s://gschool.ecust.edu.cn/2022/0916/c12708a148427/page.htm)



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s://gschool.ecust.edu.cn/2022/0916/c12708a148428/page.htm)



备注:


1. 我校将于2022年10月中下旬对外公布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专业。


2. 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含推免)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各专业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3. 研招网公布的2023年“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和“少民骨干计划”招生目录仅供参考,届时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和报考情况进行调整。


十二、附件


附件一:华东理工大学各学院招生联系人一览表

附件二: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方案及实施细则

附件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

附件四: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含全日制、非全日制)

附件可点击如下网址下载:

https://gschool.ecust.edu.cn/2022/0916/c12708a14842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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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 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 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 


除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MPA,专业代码:125200)、 新闻与传播(MJC,专业代码:055200)的培养方式有非全日制学习之外,我校其它专业的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习,各专业学制(年),学费(人民币元)情况请见下表: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制及学费问题请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电话:021-35373308,021-35373309,网址:http://mba.shisu.edu.cn。


退学的学生,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实行学分制的专业,退费按学分制相关规 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 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 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除法律(法学)专业之外,我校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2年10月25日前向我校研招综办出具书面证明。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 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 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报名工作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 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 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 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 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 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 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外,我校其它学术学位专业和各全日 制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我校的推荐免试考试,具体考试条件、考试时间等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发布的通知。



附:表一:报考条件及须提供的材料一览表



(邮寄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550 号行政楼 236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与综合办公室 邮编:201620) 


报考 MBA、MPA 的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请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之前,将有效学籍及学历认证报告发送至我校研招综办邮 箱:shisuyzb@vip.126.com。 


注:“本科结业”指未能正常本科毕业的学生,即未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本科结业”须按同等学力报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后学历”选项请选择“本科毕业”。


附:表二: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


①我校各学术学位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的其他 报考要求如下:在国家一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CSSCI)上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 或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我校各专业学位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的其他报考 要求请参见下表。



请达到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之前将发表论文的学术期 刊原件(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各类资格证书原件(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 士)扫描后,发送至我校研招综办邮箱:shisuyzb@vip.126.com。未在规定时间 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将被取消准考资格。 


请注意: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属于“同等学力”考 生。报考 MBA、MPA 专业的考生如以专科学历报名,则仍须按照“同等学力”考 生要求提交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 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等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 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逾 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 生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 公 网 网 址 :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 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 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 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 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的人员,应于规定时间携材料至我校进行准考资格审查。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 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 (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境内学历应及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境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并请留意我校网站关于学历(学籍)核验的具体通知。考生如对本人的学历证书(学籍)有疑,建议自行先至教育部学历(学籍) 认证部门认证(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以免因学历(学籍)认证问题无法进行 复试。 


7.按规定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 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 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 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 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11.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 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 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 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 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 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于 10 月 25 日之前发送相 应材料至发送至我校研招综办邮箱(shisuyzb@vip.126.com)进行准考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等手续。因不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导致网上 确认后不准考的、由同等学力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提示:网上确认时间各省不同,各省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公布的时间为准, 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点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考点公布的相关信息, 不要错过网上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 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 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 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 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向我校研招综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否则不予复试。


六、初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 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注: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 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请所有考生自查是否符合我校准考资格,不符合我校准考资格的(如在读硕 士未经所在院校同意报名,同等学力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至我校进行资格审查等) 将被取消准考资格,无法下载准考证。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12 月 24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4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5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5 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 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 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2.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3.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 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4.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 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


5.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 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 150 分。具体考试科目设置以我校公布的《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初试成绩 


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分,具体查分办法 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hisu.edu.cn),我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如考生需要书面成绩单,可由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研招综办免费申领。 


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 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七、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复试办法 和程序等由我校于复试前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 3 月初,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中 下旬,具体时间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复试录取专栏。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四)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 情况,主要参考考生专业成绩,按照技术分高低确定复试资格(部分专业设外语 单科线,详见下表)。 


各专业技术分计算公式如下: 


1.技术分计算公式按“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 1 成绩+业务 2 成绩+政策加分” 计算的专业为:(部分专业另设初试外语成绩单科线,详见备注) 注:政策加分,指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具体请见第(十一)条




2.技术分计算公式按“政治成绩*120%+二外成绩*20%+业务 1 成绩*120%+业务 2 成绩*120%+政策加分”计算的专业为:注:政策加分,指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具体请见第十一条




(五)我校复试为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 


翻译硕士口译专业:200% 


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120% 


其他专业:150%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 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内容 以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测试为主。 


(六)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 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 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 


(七)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 网络教育考生和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 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复试时,将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 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 复试总成绩。 


(十)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 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 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 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 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满足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主动与我校研招综办 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 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 行。 


(十三)我校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均为 50%。 


(十四)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相关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shisu.edu.cn)公布的复试名单及复试通知。 


八、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 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 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 拟录取名单。我校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 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 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不予录取。 


(三)被录取的新生因公派出国、重大疾病、怀孕、工作原因(仅限定向生) 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 年,因入伍可以申请保留 2 年。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规 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 1 至 2 年后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 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 我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推荐免试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 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奖助学金 


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请见我 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常见问题-奖助学金专栏。


十、注意事项 


1.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 


2.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 培训机构进行任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 导活动场所和设施。


3.我校不提供备考书籍,所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 考定向就业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即失去复试资格。 


5.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上提供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 2023 年拟招人数,包括推荐 免试考生。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 要最终确定,会有适量增减。 


6.关于往年试卷的提供信息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 -常见问题-往年真题专栏。 


7.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550 号行政楼 236 招生与综合办公室 

邮编:200083

联系电话:021-67701997,021-35373072,021-35373125

电子邮箱:shisuyzb@vip.126.com

网址:yz.shisu.edu.cn

微信订阅号:上外研招(SISUYZ)



东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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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类别(领域)详见《东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类别)拟招生人数参考《东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东华大学;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类别、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东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专项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5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仅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电气工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设置单独考试。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9. 我校全日制专业,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类别外,均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进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办法参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②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及研究方向备注说明。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高校、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⑤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① 网上确认时间以报考点公告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②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且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六、考试


1. 初试


① 初试时间:

12月24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②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③ 初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④ 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中国史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其他初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中国史综合满分300分)。


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 复试


①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依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 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jszs.dhu.edu.cn)或中国研招网公布。


③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④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七、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


1.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55


2. 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3. 凡涉及招生、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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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名额


2023年我校在7个学科门类的81个学科专业,15个专业学位的17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66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推荐免试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全日制总招生人数的50%)。因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各专业生源状况、已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三、招生类型和修业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2023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投资)、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研究方向和金融硕士资产与财富管理研究方向,其他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3年,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中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上述考生须于2022年9月2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1、2、3、4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1、2、3、4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全球)、工商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投资)、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1、2、3条中的各项要求,且须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上财-洛桑双学位全球MBA研究方向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1、2、3条中的各项要求,且须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金融硕士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研究方向、应用统计硕士上财-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和金融科技硕士研究方向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1、2、3、4条中的各项要求,并在复试之前达到项目外方合作院校的最低录取条件,详见项目招生简章。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5)报名参加金融硕士资产与财富管理研究方向、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研究方向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1、2、3条中的各项要求,且须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符合第4条中第3款相关要求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会计与智能化研究方向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1、2、3、4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会计与资本市场研究方向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1、2、3、4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理学、工学、农学、医学门类或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报名参加会计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1、2、3、4条中的各项要求,同时外语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②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③托福机考95分及以上,详见项目招生简章。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仅能报考除金融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首席经济学家、首席投资官研究方向、国际商务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会计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外我校其他各专业或研究方向。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第1、2、3、4条中的各项要求且符合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报考要求,仅能报考除金融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首席经济学家、首席投资官研究方向、国际商务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会计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外我校其他各专业或研究方向。


8.报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第1、2、3、4条中的各项要求,且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上财行规〔2021〕25号)各项要求及相关学院(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自定条件。


我校金融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国际商务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及交叉科学研究院下设各专业仅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报考金融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国际商务硕士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法律硕士(法学)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考生的外语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②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③托福机考95分及以上。


五、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境)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试


(1)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除全国统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定的考场或上海财经大学。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写。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或我校编写,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约在2023年的3月底至4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具体复试方案、考核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推荐免试考生的报名与考试,根据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为准。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202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三个一级学科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每学年学费为7000元外,其他学科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奖助体系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shufe.edu.cn/Home/NewsDetail/1057)查询。研究生还可参加学校、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九、其他


1.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中下旬。我校将适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及研究方向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名单。


2.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学生、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自命题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在考试期间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纳入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5.学校不安排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住宿,原则上对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6.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7.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8.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021-65903795、021-65903941;传真:021-65904319。

校纪委监察处:电子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联系电话:021-65903870;传真:021-65903593。

资料:上海各相关高校、上海发布
编辑:陈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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