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2〕12号),普陀区积极贯彻落实市级政策,于10月底印发《普陀区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普府规范〔2022〕3号)(以下简称“稳增长8条”),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
为便于企业查询、了解政策申请和兑现流程,推动普陀“稳增长8条”落实到位,现将各项措施的咨询渠道和实施细则汇总如下:
支持区内科技企业发展壮大
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经市级认定的,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委)
一、奖励扶持标准
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经市级认定的,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其中区级部分资金根据市级政策细则规定比例给予匹配,并以区域经济贡献为限,额度不足可顺延一年。
二、实施方法
本实施细则采用“免申即享”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每年2月,区统计局将上年度符合政策条件企业名单汇总提供给区科委,区科委拟定奖励方案,并经稳增长专班相关部门会商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工作经费通过体制结算拨付给企业。
三、其他
(一)原则上只对注册在本区的“四上”企业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同一企业只享受一次奖励。
(二)申请企业应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建立相关统计台账,接受区统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退还已拨付的财政资金。
(三)区科委联系方式:
宋老师,52564588-3334
资料:区发改委
编辑:叶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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