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你还敢这样报送,税局一查就补税!
每个季度结束,会计朋友们就有一个重要的工作要做,那就是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规定:
2018年7月开始,当时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有一个重大变化。经过2018年2、3、4季度的填写,大家对新的格式也有了适应,那么从这个季度开始,我们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又有了新的变化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进行了修订。
今天,就再给大家详细学习一下现在我们最新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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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打开自己的申报软件,看到的就是新的格式的申报表哦。具体就是下面这个样子。
当然,我们这里是针对查账征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来说的,也就是上面这个表,核定征收不适用此表,这里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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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说说几点重点
只需要填本年累计数。
比如你4月申报第1季度,就是填写1-3月的数据。
三种预缴方式如何选择?
这种设置是源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有三种方式
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
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当然你会发现,这个选项都是定死的,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变更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企业类型选择
如何涉及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或者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并且总机构、分支机构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的勾选。
我们一般的企业都选一般企业。
附报信息
这个地方就是本次最新有变化的地方,主要就是为了配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新政策。
高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入股递延纳税实现都是必选项,不是就选否。
然后按季度填报这部分很关键,这个直接关系到是否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财税〔2019〕13号号文规定: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的小型微利企业当然既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
只要同时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四个条件就能享受。
所以,你可以从表格中看到有从业人数,资产人数和是否是限制和禁止行业。
填了人数和资产,再根据计算情况来看是否是勾选小型微利企业选项。
1、本纳税年度截至本期末的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
2、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
3、本表“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纳税人。
同时满足,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计算上述指标。
具体如何判断?
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这里要特别注意,特别是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不要漏了纳税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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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再来详细看看预缴申报表如何来填写。
其实预缴申报表填写很简单,表格也比较清晰。
你首先得有财务报表,之前很多朋友问如何填写预缴申报表,结果自己财务报表都没做,这怎么行?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查账征收的企业,报表是必须编制的,有报表,我们比照报表的来填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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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看第九行的本期实际利润。
注意不要把这里的实际利润额等于财务报表的利润总额,更不要把它当成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
预缴申报表的第9行的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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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看1-3行的数据。
1-3行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就按照你财务报表的数据直接填写就是了。
利润总额直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出来的利润总额。也就是你财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数字,直接按照报表填写即可。
特别要注意的就是,这里的利润总额与第二行营业收入、第三行营业成本不存在必然的勾稽关系。不是说等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之前很多朋友就以为这个是勾稽的,然后发现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又和报表不一样,又强制去把营业成本改了,这都是不对的。
记住,直接按照报表填写。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直接按照你财务报表数字填写即可。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切记不包括营业外支出和期间费用。直接按照财务报表数字填写即可。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不参与表格计算。指标意义在于数据采集,按照财务报表填写,保持和财务报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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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候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还记得每年第一个季度预缴的时候,都会谈及企业所得预缴时候能否弥补亏损的问题,因为每年4月预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候,很多企业还没完成头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可弥补亏损的金额尚未得知,而后面就不同了,汇算清缴完成,可弥补亏损已知,弥补亏损完全没有问题哈。
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很多申报软件都会自动带出弥补数字。如果没带出来,你就按上年度汇算清缴的可弥补亏损表的数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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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了报表,你填写预缴申报表非常轻松的,上面的填写完了,下面几个特殊的地方,不一定每个企业都涉及,你自己选择填写就行了。
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般企业都不填写。
第5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经计入本表“利润总额”行次但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本年累计金额。你如果有不征税收入,可以在预缴时候扣除。
第6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的本年累计金额。如果有免税、减计收入、所得减免也可以在预缴扣除。
第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报固定资产税收上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计算的折旧额大于同期会计折旧额期间,发生纳税调减的本年累计金额。预缴时候可以享受加速折旧调整。
公司在2018年12月购入一辆汽车,固定资产入账价值30万,假设无残值,会计核算按照6年期进行折旧,税务上享受一次性扣除。那么4月如何填写申报表?
账载折旧金额,也就是会计折旧=30÷6÷12×3=1.25万。
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计算的折旧=30万
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金额,意思就是“资产在不享受加速折旧情况下,按照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金额”。本例中,小汽车所得税最低折旧年限是4年,那么“一般折旧”就是30÷4÷12×3=1.875万元
纳税调减金额=30-1.25=28.75万
具体填写表A201020如下:
附表填写后,自动生成主表。
注意: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对其相应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是进行单向纳税调整,也就是只调减,不调增。
其他的汇算清缴要做的纳税调整,在预缴时候都不需要管它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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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填写申报表?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只要你符合小型微利的资产、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标准,你就可以享受政策。
当然《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1行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也要填写。
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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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企业在一年中每个季度的利润可能是不均衡的。
有时候一年前面利润高,后两个季度又亏,如果前面多交了税,一方面资金占用多,另一方面年底汇算清缴退税申请也麻烦。
有朋友就私下给说,这个好办啊,预缴嘛,随便交多少就是了,反正等到汇算清缴再打总结,于是乎他都是根据自己想预缴的数倒算一个利润总额,填写在申报表第3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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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千万不要以为企业所得税年度可以汇算清缴,你季度预缴申报就任性而为!
前不久,小A所在公司收到税务局电话,让书面说明企业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数据和报送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什么不一致。
小A也实诚,说不一致是因为他们想按照一定金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所以申报表的利润总额都是倒算出来的。
原因就是公司本来全年预计是亏损,但是由于季度之间利润总额的不均衡,第一季度出现了盈利,为了避免汇算清缴时候税款多交了后期退税麻烦,所以直接改了申报表的利润总额。
小A觉得理由很合情合理,我最终没有少缴嘛,反正都是要汇算清缴的。但是最后,税务局还是按照实际利润让小A公司补了税而且还是收取了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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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你在季度预报企业所得税时候除了填写纳税申报表,还需要报送你的企业财务报表。
以查账征收、按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来说。
你报送的申报表格式是这样的
而你季度填写报送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的格式是这样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表格样式)
为什么把两个表利润总额框出来?
其实这个就是问题的核心,按照预缴申报表填表说明,申报表第4行利润总额是企业按照会计核算制度算出来的利润总额数,必须和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保持一致。
而且申报表这个第3行可以直接填写,并不是由其他行填写后自动生产的。所有有些纳税人为了达到季度按照自己意图交税的目的,就倒算一个数据填上。
关键是财务报表他也不注意勾稽,就如实点击报送了。
好了,税务局一接受,风险预警一下就监控出来了,勾稽不一致,请书面说明原因,没有合理理由,那就按会计利润总额补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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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本来应该是怎样的呢?其实,企业所得税法是明确规定了企业预缴税款的方式的。
按照五十四条的规定:
「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而且国税函[2009]34号还对预缴进行了补充强调说明:
「为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各级税务机关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情况,对全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占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比例明显偏低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调整预缴方法或预缴税额。」
「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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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哪能随心所欲,借助金三的系统风险预警,后台把勾稽指标设置好,一旦你提交申报,系统就会自动分析逻辑关系,对于跳出的风险点,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就会一个个排查落实,特别是在税务机关在年度预算入库收入未达标的时候,往往会特别关注这种少预缴的情况。
如果按小A的说法,反正都有汇算清缴,我平时就筹划着来缴纳,那么我告诉你,这本来是不符合规定的,弄不好还给安一个虚假申报的名头,而且在金三系统下这种很容易被揪出来,后果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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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准则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手段控制一下企业利润,比如对资产减值进行定期的测算,对于一些预期费用进行一定的暂估等等,但是在财务报表确定的情况下,人为改动申报表利润总额来控制企业所得预缴金额的做法是有风险的。
申报表还有最后几天,企业所得税预缴还尚未申报的同学比照上面写的,再好好研究一下申报表,再检查一些逻辑和勾稽关系吧。
做税务工作,岂能大意随性?
来源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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